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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工業設計系家具與室內設計組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工業設計系家具與室內設計組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特別限制條件 具備下列任一項資格,並附證明文件:
1.多益900分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英文檢定)。
2.作品曾於國際知名設計競賽獲獎者(依據「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之國際設計競賽為限)。
3.作品取得發明專利通過或曾在日內瓦國際發明展、紐倫堡國際發明展、匹茲堡國際發明展或臺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原臺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獲得金牌者。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名額 1名
招生方式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5個志願。
招生專線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02)27725333
招生網站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備審資料審查 請詳見下方指定項目甄審說明。 100%
優待加分條件 具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身分5% 加分
【資格審查繳驗資料說明】
符合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備審資料繳交說明】
1.備審資料審查必繳資料項目:
(1)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2)自傳:A4格式,限一頁以內。
(3)高中職歷年成績單。
2.備審資料審查選繳資料項目:
(1)專題製作及學習(作品)成果:具代表性之創作作品成果,至多五件。
(2)競賽證照獲獎證明:設計相關技能、證照、競賽得獎,至多五件。
(3)外語能力證明:外語能力檢定,如全民英檢、TOEIC多益英語測驗等。
(4)社團參與及學校幹部:班級及社團幹部證明。
(5)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其他設計相關之參考資料。
3.符合優待加分規定者,請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4.各項表單證件請縮放得當,字體清晰為佳,無法清楚辨認者,一律不予採計。
5.備審資料審查後不再歸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甄審說明】
1.備審資料審查評分標準:資格條件(30%)、自傳及歷年成績(20%)、選繳資料項目(50%)。
2.備審資料缺繳者不予錄取。
3.所有文件均一併上傳繳交,不接受補件;系統上傳有容量限制,請擇優上傳資料。

【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方式說明】
1.指定項目甄審繳費自113.1.15(一)起至113.1.18(四)止。
2.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方式:
郵政劃撥戶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招生專戶帳號:19686213
3.請於郵政劃撥收據空白處書寫考生姓名、身分證字號、報名組別及報名系組以利核對。
4.請將郵政劃撥收據以影像檔(PDF檔)上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系統之繳費證明欄位。
5.繳費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報名前請審慎評估。
6.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不得參加指定項目甄審。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報名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112.12.18(星期一)10:00~112.12.22(星期五)17:00 先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取得繳費帳號並繳交報名費(請於112.12.21(星期四)前完成繳費),再選擇報名志願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13.1.11(星期四)10:00起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上傳備審資料及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 113.1.18(星期四)21:00止 請於截止日期前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500元)及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公告正備取名單 113.1.31(星期三)10:00起 公告於本校網站。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13.1.31(星期三)10:00~113.2.2(星期五)17:00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13.2.20(星期二)10:00起 公告在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上。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本校設置英文畢業門檻,請至本校教務處網頁查詢。
2.本校實施校外實習、程式設計相關課程必修及全英語授課。
3.本校學生應修畢跨領域學習課程以符合畢業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