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工業設計系(家具木工產學攜手專班)
113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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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科 | 工業設計系(家具木工產學攜手專班) |
招生學制 | 四技 |
部別 | 進修部 |
上課地點 | 校本部: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407254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
上課時間 | 1.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上學期,學生在本校修讀校訂共同必修及基礎課程。 2.第二學年下學期,學生於日間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接受專業實習及就業專精訓練900小時,第三~四學年赴相關合作企業就業。 3.同時完成所需修習學分與至少一張「家具木工乙級」或「門窗木工乙級」或「裝潢木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證照,始可取得畢業證書。 |
修業年限 | 4年 |
畢業後授予學位 | 學士學位 |
特別限制條件 | 年齡在29歲以下(民國84年6月15日以後出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高職以上設計群或木工相關科、機械科、製圖科、模具科、機械木模科及建築科畢業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普通科須畢業滿1年以上),同時具有木工相關丙級以上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者。 3.高中職以上畢業(普通科須畢業滿1年以上),同時獲有木工相關技能競賽獲獎證明。 4.高中職以上畢業,同時參與政府「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媒合之廠商為家具相關企業,並已取得完成計畫參與證明者。 5.曾就讀大專院校設計或森林相關科系,完成一學年以上之課程肄業者。 |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 113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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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30名 |
特種身分考生名額 | 退伍軍人外加名額1名 原住民外加名額1名 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外加名額1名 蒙藏生外加名額1名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外加名額1名 |
招生方式 | 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進修部辦理單獨招生。 |
招生專線 | (02)2771-2171分機1728 |
招生網頁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佔總成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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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審查 | (1)高中職以上之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之證明文件。 (2)歷年成績單(附名次/班級人數)。 (3)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任一年度皆可),或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任一年度皆可),或提供具有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等證明文件。(青年就業領航計畫之考生亦需提供) (4)個人簡歷表、自傳及讀書計畫。 (5)在校期間至113年4月30日止,導師評語、缺曠課紀錄及獎懲記錄。 (6)各式證照。 (7)獲獎證明。 (8)在學時期社團服務、參與研究、專題報告、作品集及其他等。 (9)青年就業領航計劃之考生,需提供完成計畫參與證明、在職證明及公司營登資料。 附註:以上第(1)~(4)項為必須提供之文件,第(5)~(8)項資料請盡量提供。 ※書面審查資料限以PDF檔上傳之資料進行審查,PDF檔請依照順序排版,不受理紙本郵寄,以網路連結之資料,亦不予採認。 |
50% |
面試 | 招生名額中得依書面審查成績擇優直接錄取至多15名免參加面試,其餘依書面審查成績高低排序,擇優至多取30人參加面試。書面審查成績擇優錄取名額不足額時,其剩餘名額由面試補足。 | 50%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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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登錄日期與時間 | 自113年5月16日(四)09:00起 至113年5月28日(二)22:00止 |
報名網址 |
繳交報名費日期與時間 | 自113年5月16日(四)09:00起 至113年5月28日(二)23:59止 |
未按規定時間內繳交報名費者,視同放棄報考資格;且報名費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
上傳審查資料日期與時間 | 自113年5月16日(四)09:00起 至113年5月29日(三)23:59止 |
一律不受理郵寄紙本資料。 |
成績查詢列印 書審成績 |
113年6月27日(四)15:00 | E-mail考生初試成績單,網站同時開放考生查詢列印書審與筆試成績。 |
公告面試名單 | 113年7月2日(二)15:00 | 進修部網站公告參加面試名單、面試梯次時間與地點。(面試名額依各系規定) |
面試日期 | 113年7月6日(六) | 如面試人數過多,得調整面試時間,將於本校進修部網站公告調整。 |
成績查詢列印 面試成績 |
113年7月11日(四)15:00 | E-mail考生面試成績單,網站同時開放考生查詢列印面試成績。 |
放榜及錄取通知 | 113年7月18日(四)15:00 | 1.進修部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2.E-mail考生放榜通知單,網站同時開放考生下載,請考生自行下載列印放榜通知單。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中彰投分署代開之課程皆為必選課程,且不得申請抵免。
2.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可提供宿舍。(中彰投分署住宿床位有限,以外縣市遠道生及偏遠地區為首要考量)
3.本班部分課程於日間開課,學生須配合上課,方可順利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