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車輛工程系(車輛工程產學攜手專班)
113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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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科 | 車輛工程系(車輛工程產學攜手專班) |
招生學制 | 四技 |
部別 | 進修部 |
上課地點 | 校本部: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407254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
上課時間 | 1.第一學年,學生在本校修讀校訂共同必修及基礎課程。 2.第二學年,學生於日間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接受專業實習及就業專精訓練,為期一年(1800小時)並於夜間修習課程,依實際排課而定。在此期間,學生若尚未取得「汽車修護乙級」及「汽車車體板金丙級」技術士證照者,須參加該2項技能檢定。 3.第三~四學年,學生須於日間赴合作企業就業,並於週一至週五夜間及週六回學校完成所需之課程(依實際排課而定);寒暑假期間仍須赴合作企業就業。 4.同時完成所需修習學分與「汽車修護乙級」及「汽車車體板金丙級」技術士檢定合格,始可取得畢業證書。 |
修業年限 | 4年 |
畢業後授予學位 | 學士學位 |
特別限制條件 | 年齡在29歲以下(民國84年6月15日以後出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高職以上動力機械群、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含電機類與資電類)專業群科畢業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普通科須畢業滿1年以上),具有「汽車修護丙級」或「汽車車體板金丙級」以上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者。 3.曾就讀大專院校理工科系,完成一學年以上之課程肄業者。 |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 113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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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30名 |
特種身分考生名額 | 退伍軍人外加名額1名 原住民外加名額1名 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外加名額1名 蒙藏生外加名額1名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外加名額1名 |
招生方式 | 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進修部辦理單獨招生。 |
招生專線 | (02)2771-2171分機1728 |
招生網頁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佔總成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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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審查 | (1)高中職以上之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之證明文件。 (2)歷年成績單(附名次/班級人數)。 (3)在校期間(至113年4月30日止)之導師評語、缺曠課紀錄及獎懲記錄。 (4)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任一年度皆可),或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任一年度皆可),或提供具有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等證明文件。 (5)個人簡歷表、自傳及讀書計畫。 (6)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例如:各式證照、在學時期社團服務、參與研究、專題報告、作品集、推薦函、獲獎資料及其他等,可自由增加及選送)。 附註:以上第(1)~(5)項為必須提供之文件,第(6)項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請盡量提供。 ※書面審查資料限以PDF檔上傳之資料進行審查,PDF檔請依照順序排版,不受理紙本郵寄,以網路連結之資料,亦不予採認。 |
50% |
面試 | 招生名額中得依書面審查成績擇優直接錄取10名免參加面試,其餘依書面審查成績高低排序,擇優至多取50人參加面試。書面審查成績擇優錄取名額不足額時,其剩餘名額由面試補足。 | 50%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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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登錄日期與時間 | 自113年5月16日(四)09:00起 至113年5月28日(二)22:00止 |
報名網址 |
繳交報名費日期與時間 | 自113年5月16日(四)09:00起 至113年5月28日(二)23:59止 |
未按規定時間內繳交報名費者,視同放棄報考資格;且報名費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
上傳審查資料日期與時間 | 自113年5月16日(四)09:00起 至113年5月29日(三)23:59止 |
一律不受理郵寄紙本資料。 |
成績查詢列印 書審成績 |
113年6月27日(四)15:00 | E-mail考生初試成績單,網站同時開放考生查詢列印書審與筆試成績。 |
公告面試名單 | 113年7月2日(二)15:00 | 進修部網站公告參加面試名單、面試梯次時間與地點。(面試名額依各系規定) |
面試日期 | 113年7月6日(六) | 如面試人數過多,得調整面試時間,將於本校進修部網站公告調整。 |
成績查詢列印 面試成績 |
113年7月11日(四)15:00 | E-mail考生面試成績單,網站同時開放考生查詢列印面試成績。 |
放榜及錄取通知 | 113年7月18日(四)15:00 | 1.進修部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2.E-mail考生放榜通知單,網站同時開放考生下載,請考生自行下載列印放榜通知單。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代開之課程皆為必選課程,且不得申請抵免。
2.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可提供宿舍。(中彰投分署住宿床位有限,以外縣市遠道生及偏遠地區為首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