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技術學院 | 113學年度二技進修部單獨招生
招生管道介紹
招生學校 | 南亞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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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管道 | 113學年度二技進修部單獨招生 |
上課地點 | 320678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414號 |
招生方式 | 由南亞技術學院辦理單獨招生。 |
適用對象 | 1.五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二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大學、四技或二技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3條(報考二技同等學力)規定者 |
統測成績 | 不採計二技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名額
招生系科 | 學制 | 招生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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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系(假日班) | 二技進修部 | 50名 |
企業管理系(平日班) | 二技進修部 | 50名 |
幼兒保育系(假日班) | 二技進修部 | 320名 |
休閒與餐旅管理系(假日班) | 二技進修部 | 50名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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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學業成績 | 評分方式:歷年學業成績 = (以下列資格核計成續)×2.0 說明: 1.以持專科在校學業(畢業)成績(缺成績之學期概以50分計算),成績單為彩色(黑白)影印或未繳交歷年成績單或畢業成績未達60分者,概以60分計算。 2.以考試院高考及格或相當於高考之特考及格證書申請者,學業成績以80分計算。 3.以取得乙級(或相當於乙級)技術士證後從事工作經驗4年以上,或取得甲級(或相當於甲級)技術士證後從事工作經驗2年以上,持有證明資格申請者,學業成績以75分計算。 4.持大學以上學歷報名者,以所繳交該學歷之在校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核計歷年學業成績。 5.以其他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學業總平均成績概以60分計算。 |
200分 |
畢(結)業年資 | 滿一年未滿二年(112/09/30-111/10/01):10分 滿二年未滿三年(111/09/30~110/10/01):20分 滿三年未滿四年(110/09/30~109/10/01):30分 滿四年未滿五年(109/09/30~108/10/01):40分 滿五年未滿六年(108/09/30~107/10/01):50分 滿六年未滿七年(107/09/30~106/10/01):60分 滿七年未滿八年(106/09/30~105/10/01):70分 滿八年未滿九年(105/09/30~104/10/01):80分 滿九年未滿十年(104/09/30~103/10/01):90分 滿十年以上(103/09/30以前):100分 |
100分 |
專業技能證照 | 1.甲級技術士證、甲、乙等特考及格、高考及格:給分100分 2.乙級技術士證、丙等特考及格、普考及格:給分80分 3.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證、丁等特考及格:給分60分 4.無任何證照者,本項分數為0分。持有2張以上乙級證照,第二張以20分計算;持有2張以上丙級證照,第二張以上每一張再增加10分,本項成績最高以100分計。 |
100分 |
總分400分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