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技術學院 | 113學年度二技進修部申請入學招生
招生管道介紹
招生學校 | 大漢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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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管道 | 113學年度二技進修部申請入學招生 |
上課地點 | 971053花蓮縣新城鄉大漢村樹人街1號 |
招生方式 | 由大漢技術學院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
適用對象 | 1.五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二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大學、四技或二技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3條(報考二技同等學力)規定者 |
統測成績 | 不採計二技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名額
招生系科 | 學制 | 招生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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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與環境資源管理系(假日班) | 二技進修部 | 36名 |
企業管理系(假日班) | 二技進修部 | 40名 |
休閒遊憩與觀光餐旅管理系(假日班) | 二技進修部 | 28名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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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傳 | 自傳請敘述家庭概況、求學期間表現、社團活動、個人專長及嗜好、未來生活規劃等…… | 65分 |
學業成績(無則免附) | 1.學業成績係採計所持二專(4學期)或五專專四上至專五下之歷年學業總平均。 2.若持同等學力報考或無提供成績者一律以60分計。 |
20分 |
專業(職業)證照(無則免附) | 具有一項以下任一技術士證: 乙級給7分。 甲級給10分,最高給分10分。 ★證照除勞動部動力發展署核發之證照外,及參照每年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持有多項證照者,僅擇優一個採計加分,請於報名時繳驗,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繳或更換證照。 |
10分 |
畢業年資 | 畢業每滿1年加計1分,最高加至5分 ★1.畢業年資係以取得報名畢業資格起算,持符合報名資格之各種證書、證明書報名者,以其證書之頒發年月起算如以同等學力報名者,自取得同等學力或符合同等學力資格(肄業生應於規定失學年數期滿)後算起。以上均計算至113年8月31日止,核計其畢業年資,並依前項規定標準加權計分。 ★2.持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報名者,依其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頒發年月核計畢業年資,且事後不得要求以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證書或同等學歷(力)資格重新核計畢(結)業年資。 |
5分 |
總分100分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