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鳳科技大學 | 113學年度二技進修部單獨招生
招生管道介紹
招生學校 | 吳鳳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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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管道 | 113學年度二技進修部單獨招生 |
上課地點 | 621303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117號 |
招生方式 | 由吳鳳科技大學進修推廣部辦理單獨招生。 |
適用對象 | 1.五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二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大學、四技或二技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3條(報考二技同等學力)規定者 |
統測成績 | 可採計二技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未參加統測之考生亦可報名) |
採計年度 | 113學年度 |
採計類別 | 不限類別 |
採計方式 | 可做為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名額
招生系科 | 學制 | 招生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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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與智慧製造工程系 | 二技進修部 | 46名 |
電機工程系 | 二技進修部 | 51名 |
消防系 | 二技進修部 | 30名 |
數位科技與媒體設計系 | 二技進修部 | 42名 |
幼兒保育系 | 二技進修部 | 110名 |
休閒遊憩與運動管理系 | 二技進修部 | 104名 |
餐旅管理系 | 二技進修部 | 25名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佔總成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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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成績 | 1.具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副學士學位)者:以專科以上畢業成績計算;若無法取得畢業成績證明者,畢業成績以60分計算之。 2.同等學力資格者:畢業成績以60分計算之。 |
15% |
書面資料審查 | 1.學習能力(45%):自傳(含個人基本簡歷、求學就業過程、興趣嗜好、個人特殊事蹟、社團參與、讀書計劃等),請以A4紙張自行書寫或繕打。(必繳) 2.專業能力(5%):提供學術作品、設計作品、成果報告、當學年度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等影本。(非必繳) 3.技藝能競賽(5%):提供參加各類之技(藝)能競賽獲獎之證明文件影本。(非必繳) 4.其他(5%):其他有助於審查之各項資料影本。(非必繳) 5.書審資料未繳件者,本項不予計分。 |
60% |
年齡 | 1.本項成績以年齡為計算基礎。 2.年齡之計分公式:年齡分數=(160-Y)×20%,其中Y代表出生年度,即民國Y年出生。 3.公式中之(160-Y)最高值為100(超過仍以100計算之)。 |
20% |
職業證照 | 甲級技術士證、中央各部會或各級政府所舉辦之甲、乙種(二、三等)特考及格、高考及格:5分 乙級技術士證、中央各部會或各級政府所舉辦之丙種(四等)特考及格、普考及格:3分 丙級技術士證、中央各部會或各級政府所舉辦之丁等(基層)特考及格:2分 其他未列於簡章附件一之證照者:1分 無任何證照:0分 具有多項職業證照者,限擇一使用。 |
5% |
總成績 = 學業分數 + 書面分數 + 年齡分數 + 職業證照分數 (總成績若依參酌順序計分後分數也相同時,則以出生年月日先後依序排名)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