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四技二專)
大專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包含技專校院及一般大學,各校受理報名時不限制考生之身心障礙類別,考試方式不辦理筆試,而以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為主。惟考生入學後須與一般生上課,學習標準與一般生相同,因此建議考生報名前可事先詢問各校之無障礙設施、教學輔具、住宿環境、針對身心障礙生所能提供之資源、輔導措施等資訊,再行決定報考學校。
適用對象
考生除須符合學歷(力)資格認定標準外,必須符合下列兩項資格之一規定: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
2.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須為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等教育階段期間所核發,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
招生學校
其他四技二專招生管道
-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一般組)
-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青年儲蓄帳戶組)
-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 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
-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
-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四技二專組)
- 藝術群單獨招生(四技二專)
- 四技二專日間部一般單獨招生
- 四技二專進修部一般單獨招生
- 四技二專在職專班招生
- 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四技二專)
-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四技二專)
- 科技校院辦理多元專長培力課程招生
- 新住民入學招生(四技二專)
- 四技二專其他入學管道
- 空中進修學院二專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