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網站的某些功能在JavaScript沒有啟用的狀態下無法正常使用。
回上一頁
回頁首
回首頁

龍華科技大學 - 財務金融系

教學目標

本系發展特色為「倫理實踐、專業證照、實務接軌、精進學習」。

倫理實踐:強調職場倫理具體實踐,培養學生具有良好品德。
專業證照:本系開設財金專業基礎及進階課程,並配合考照科目開課的策略,以及考照模擬系統與結合業界辦理考照輔導等軟硬體設施,協助學生取得就業必備專業證照。
實務接軌:本系透過實務專題講座、就業專精學程、業界技能競賽、校內實習及校外實習,協助學生具備實務熟悉度及至少一項實務專業技能。
精進學習:本系開設假日讀書會,匯集本系所有願意學習的學生(含畢業生)一起進修成長。

研究發展與特色

本系發展特色為「倫理實踐、專業證照、實務接軌、精進學習」。
倫理實踐:強調職場倫理具體實踐,培養學生具有良好品德。
專業證照:本系開設財金專業基礎及進階課程,並配合考照科目開課的策略,以及考照模擬系統與結合業界辦理考照輔導等軟硬體
設施,協助學生取得就業必備專業證照。
實務接軌:本系透過實務專題講座、就業專精學程、業界技能競賽、校內實習及校外實習,協助學生具備實務熟悉度及至少一項實
務專業技能。
精進學習:本系開設假日讀書會,匯集本系所有願意學習的學生(含畢業生)一起進修成長。
另外在專業知能教育方面,本系發展特色為:
具備財務金融基礎及進階專業知識
具備財務金融專業分析能力
具備財務金融法規基本素養
熟悉財務金融實務運作
具備製作專題的能力
取具就業所須之財務金融專業證照
具有開闊之國際觀
發展策略
一、近程目標
(一)持續檢討課程與財金專業能力認證的密切配合,協助學生取得財金專業證照。
(二)與各大財金相關企業辦理建教合作
(三)持續強學生外語能力訓練
(四)持續引進實務師資及與財金產業或企業合作
(五)加強網路數位教材研發與編撰
(六)加強學術研究,強化學術水準
(七)結合各界活動,推展國際觀,推動產官學界之互動,提升龍華財金系的知名度。
二、中程目標
(一)提昇學生外語能力
(二)提昇學生財金專業證照取得之質量
(三)賡續擴展產學合作交流
(四)賡續加強網路數位教材研發與編撰
(五)賡續加強學術研究,強化學術水準
(六)賡續結合各界活動,推展國際觀,推動產官學界之互動,提升龍華財金系的知名度。
三、遠程目標
(一)擴展國際合作,師生國際交流互訪
(二)提昇學生財金專業證照取得之質量
(三)賡續擴展產學合作交流
(四)賡續加強網路數位教材研發與編撰
(五)賡續加強學術研究,強化學術水準
(六)賡續結合各界活動,推展國際觀,推動產官學界之互動,提升龍華財金系的知名度及學術水準。

特殊設備

現有股市即時交易系統、銀行應收款買賣系統、財務會計資訊系統

師資: 本系教師均學有專精,其中專任教師有1位教授,9位副教授,3位助理教授,1位講師(具會計師資格)。除專任教師外,本系另聘實務經驗豐富之業界人士為兼任教師,俾利學生掌握最新實務發展動向。
升學:
目前本系畢業生升學之學校散佈於全國各大公私立研究所,如國立中正大學、東華大學、高雄第一應用科大、輔仁大學、世新大學、淡江大學、真理大學、長榮大學、元智大學、龍華科技大學、朝陽科技大學及開南管理學院等。

課程規劃

財務金融系秉持龍華科技大學「務實、卓越、創新」之教育理念,奉行「實務接軌」與「實習即就業」之策略定位,並歸納財金系畢業學生之就業產業分類與在學學生實習產業分類,據此培育「金融業」與「中小企業財務行政」所需具備實用特質之人才。為提高學生於「金融產業」與「中小企業財務行政」之就業率,本系規畫學生於三年至三年半修習完成相關課程,最後一學期至一學年參加企業實習,讓學生可以實習完成之後直接就業。

校外實習

第一條(立法意旨)
本系為使學生在校所學理論與技術能夠實際應用於實務界,以增進其就業競爭力,並滿足業界對本系育成人才之期待,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實習管道)
本系實習管道包括產學合作案、建教合作案、教師推薦及學生自行申請四種。
第三條(適用科目)
適用本辦法之科目為本系於課程配當表上明訂以實習方式進行者。
第四條(申請資格)
本系學生擬申請校外實習須同時符合下列資格:
一、申請實習前各學期操行成績平均須達82分(含)以上。
二、原則上不得有尚須重補修必修課;如果有尚須重補修必修課,每學期僅限1門。
三、實習單位指定要件(例如證照)
第五條(申請期間及確認名單時點)
為配合學校選課時程,本系於開設該實習課程前一學期第十週開始接受學生申請,至第十四週截止。第十五週進行資格審查,並確認實習學生名單。如因實習企業發布錄取實習生時點較晚,以致無法配合本系作業時程,得由主責教師專案申請延長確認名單時點。
第六條(申請方式及資格審查)
擬申請實習之本系學生須於規定期間內檢附書面證明資料提出申請,並經本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確認實習學生名單。
學生自行申請校外實習,須先簽報系主任核准,並提具實習計劃,覓妥校內指導老師,經校內指導老師實地訪察,與實習單位洽談後,將上開學生實習計劃及校內指導老師與實習單位訪談記錄,提交本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確認之。
通過審查之學生方得選修該門(組)實習課程,並由本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之委員擔任指導老師。

畢業門檻

一、目的
配合政府推動專業認證暨本校快樂學習 123 之教學目標,並因應金融產業
整合趨勢,為提昇本系學生財務金融專業能力,創造就業競爭優勢,特訂定本
實施要點。
二、對象
本系 100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學生,但不含外國學生。
三、實施方式
(一)本系學生,在畢業學期(含)之前,必須選修「財金專業證照」、「專
業證照」或「就業職能」課程其中之一。本課程為必修科目(1 小時,0 學
分),為畢業條件之一,排定於四年級第一、第二學期及畢業當年度暑修
期間開課。修課學期由學生自行選定,低年級同學可以提前選修;惟必
須於該學期選修本課程,方能於該學期申請證照審核。
(二)本系採計之證照種類
本系採計之「財金專業證照」種類如附件一。另為配合學校發展策略,
併同採計之專業證照如附件二,級別與配點同財金專業證照配點原則。
四、成績審核及標準
(一)本系學生「財金專業證照」、「專業證照」或「就業職能」課程(以下簡
稱本科目)成績,於畢業該學期審核通過與否。
(二)學生報考附件一及附件二所列證照,每取得一張初級證照得 18 分,取得
一張中級證照得 36 分,取得一張高級證照得 90 分,本科目成績達 60 分
視為及格,最高為 100 分。
107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得選擇以完成模組修課,再加計附件一
及附件二所列初級證照1張,為70分之必要條件。若再取得附件一及附件
二證照,則按每取得一張初級證照得18分,取得一張中級證照得36分,
取得一張高級證照得90分,於70分再另行加計,最高100分,來核計
「財金專業證照」、「專業證照」或「就業職能」課程成績。
本系學生若未能於畢業前取得前述(二)之各等級證照及張數其中之一
者,得於大四暑修期間或後續研修期間檢具已取得之證照,併同參與相
關證照各種考試(須為同一類證照考試)成績不及格證明達二次(含)以
上,申請依下列標準核計「財金專業證照」、「專業證照」或「就業職
能」課程成績:
1.已取得證照部份:每取得一張初級證照得 18 分,取得一張中級證照得
36 分
2.未取得證照部份:(採計不及格成績中最高者)
考試成績已達通過成績 80%(含)以上者,得 15 分;考試成績介於通過
成績 60%(含)至 80%者,得 12 分;考試成績未達通過成績 60%者,得
6 分

教學設備

⊙教室:K709-1

⊙電腦數量:55台

⊙設備:電子看板

⊙適用課程: 1.銀行經營與管理 2.財務金融資訊系統 3.計量經濟學 4.投資實務
⊙教室:K709-2

⊙電腦數量:4台

⊙設備:數位看板播放系統-液晶電視螢幕

⊙適用課程:1.銀行會計實務2.財富管理實務3.創新與創業4.管理會計學

就業發展

本系畢業生未來出路預期至廣,可至銀行、證券、保險、投資信託、 不動產及期貨等金融業從事金融管理、投資規劃或研究發展等工作, 或至一般工商事業財務部門、政府財經主管機關、經濟調查機構、財務顧問公司從事財務管理與財務諮詢等工作。 此外,亦可繼續深造,選擇國內外企業管理、金融、財務管理、財務金融等相關研究所攻讀碩、博士


113學年度入學管道及招生名額

招生系科 學制 招生管道 招生名額
財務金融系 四技
日間部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一般組) 商業與管理群:37名
外語群英語類:5名
財務金融系 四技
日間部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商業與管理群:14名
外語群英語類:4名
財務金融系 四技
日間部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商業:6名
財務金融系 四技
日間部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四技二專組) 腦性麻痺生 - 商業與管理群:1名
自閉症生 - 外語群英語類:1名
財務金融系(一般班) 四技
進修部
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 A類:40名
B類:10名
財務金融系 四技
日間部
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 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