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 嬰幼兒保育系
教育目標
本系大學部的教育目標為培育學生具備下列知能與態度:
1.培養兒童教育、照顧及福利專業領域實務人才
2.培養具在地關懷與國際視野之教保專業人才
3.培養兼具主動學習與團隊合作素養之教保人才
4.培養具公民素養與身心靈均衡發展之教保專業人才
研究發展及特色
1.結合本校健康照護之豐富資源,跨領域發展嬰幼兒教保專業。
本系與學校豐碩的基礎醫學、全人健康照護與管理課程設備共享外,亦外聘早療與罕見等健康促進師資滿足零至六歲幼兒教保人員之專業與實務教學。
2.敏銳社會脈動,提高學生獨立思考及未來的就業能力。
本系教師長期參與政府政策專案與社會托育議題諮詢,並配合且具實務能力之傑出業界專家,進行協同教學,提升學生專業與實作能力,發揮專業證照專長。
3.強化學生人文素養,推廣海外實習,拓展國際視野。
本系除提供博雅教育與志工服務,培養學生為德行雅正、見識通達之專才外,並與海外教育及職業訓練機構,進行實質合作與實習交流,提昇學生外語實戰能力與開展國際視野。
課程規劃
除了以培養學生一般能力的基本能力課程和博雅涵養課程外,尚包括培育嬰幼兒教保專業人才所需的基礎專業科目、專業科目-系訂或核心科目為主,以及可讓學生依個人興趣選擇的選修科目等。此外,結合本校全人、全齡、全方位特色開設「嬰幼兒教保實習」、「嬰幼兒教保興趣選項海外實習」、及「興趣選項實習」的設計,同時開設「0-2歲托育照顧服務模組」課程模組,讓學生從不同的課程及實習型式,探索嬰幼兒相關領域的職場。本系所課程核心能力如下:
1.嬰幼兒照顧專業能力
2.嬰幼兒教育專業能力
3.教保專業倫理與良好工作態度
4.教保服務與行政管理能力
5.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能力
6.人際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7.關懷生命及健康生活的態度與能力
8.自我成長與多元科技應用能力
專業教室
除一般教室外,本系為因應專業及核心課程所需,設有專業教室如下:
1.健康照護教室:設置投影機、升降螢幕及光碟機等教學設備,並配備保母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操作設備(如水槽、工作臺、浴盆等),提供一般教學研討與保母技術士考照練習。
2.多功能地板教室:開放式地板教室,設置投影機、升降螢幕、教具櫃與幼兒桌椅等,提供動態課程如幼兒律動、兒童戲劇、嬰幼兒體能與遊戲,或提供模擬幼兒園環境布置練習。
3.兒童發展資源中心:開放式地板教室,設置有各式教材教具(如蒙特梭利教具、科學探索遊戲教具、活力體能組、肢體平衡組、探索積木、彈簧跳床等)、教具櫃及幼兒桌椅等。提供一般教學研討、實作課程如蒙特梭利教學法、嬰兒按摩等使用。
4.知覺動作教室:設置感覺統合教具、樂器等,提供一般教學研討、實作課程如感覺統合設備操作示範、特殊嬰幼兒保育治療教具示範等使用。
5.嬰幼兒托育實作教室:模擬嬰幼兒托育活動空間,供本系師生教學研討、實作課程使用。
6.教學研討室:小型研討、會議、教學活動等使用空間。
7.教具資源室:放置嬰幼兒教具玩具、幼兒體能教具、梗塞娃娃、全身心肺復甦嬰兒、急救訓練模型等設備與資源,供相關課程及實習使用。
就業發展
1.教保人員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人員、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教保服務人員、非營利或私立幼兒園教保人員。
2.托育人員
公私立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居家式托育服務托育人員。
3.兒童相關產業專業人員
嬰幼兒教保、兒童教育及兒童福利等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員。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督導人員、公私協力托育資源中心營運人員、親子館專業人員等。
升學進修
嬰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兒童與青少年福利、兒童與家庭等相關領域;教育、早期療育或其他領域之國內外研究所。
113學年度入學管道及招生名額
招生系科 | 學制 | 招生管道 | 招生名額 |
---|---|---|---|
嬰幼兒保育系 | 四技 日間部 |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一般組) |
家政群幼保類:20名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7名 |
嬰幼兒保育系 | 四技 日間部 |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青年儲蓄帳戶組) | 1名 |
嬰幼兒保育系 | 四技 日間部 |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 家政群幼保類:21名 |
嬰幼兒保育系 | 四技 日間部 |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 3名 |
嬰幼兒保育系 | 四技 日間部 |
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 |
家政:2名
幼保:2名 |
嬰幼兒保育系 | 四技 日間部 |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 幼保:5名 |
嬰幼兒保育系 | 四技 日間部 |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 家政群:10名 |
嬰幼兒保育系 | 二技 日間部 |
二技日間部申請入學招生 | 48名 |
嬰幼兒保育系 | 二技 日間部 |
二技技優甄審入學 | 幼保類:10名 |
聯絡方式
TEL: (02)28227101分機7601, 7602
招收學制
- 四技日間部
- 二技日間部
入學管道
對應之職能基準
- 托育人員/保母
- 保育人員/教保員
- 幼兒園行政主管(園長)
- 幼教老師
- 特殊教育老師
- 補習班才藝老師(英文、音樂、舞蹈、美勞、體能、戲劇、陶藝等)
- 政府社會福利人員
- 特殊教育教師
- 各類才藝或專業補習教師(如語文、音樂、珠心算、電腦、駕駛、烹飪等)
考取專業證照
- 托育人員/單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