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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 嬰幼兒保育系

113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招生系科 嬰幼兒保育系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112303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13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招生名額 3名
招生方式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13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6個志願。
招生專線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
(02)27725333
招生網站

學測成績加權平均成績計算方式及第一階段篩選預計通過人數

科目 加權權重
國文 ×1
英文 ×1
數學A ---
數學B ×1
社會 ×1
自然 ---
1.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後平均成績計算方式 = (國文×1+英文×1+數學B×1+社會×1)÷(15×1+15×1+15×1+15×1)× 100
2.預計篩選50名考生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佔總成績比例
面試 40%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20%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 40%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內容】

A.修課紀錄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高中學校上傳;非應屆畢業生一律自行上傳歷年成績單(PDF檔)

B.課程學習成果
※採計項目如下:
B-1.書面報告
B-2.實作作品
B-3.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B-4.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至多可於學習歷程檔案勾選2件;或採自行上傳1個PDF檔,檔案大小上限為8M

C.多元表現
※採計項目如下:
C-1.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C-2.社團活動經驗
C-3.擔任幹部經驗
C-4.服務學習經驗
C-5.競賽表現
C-6.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C-7.檢定證照
C-8.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至多可於學習歷程檔案勾選4件;或採自行上傳1個PDF檔,檔案大小上限為16M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D-2.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說明】
1.「學歷證件」為資格審查文件必繳項目,一律由申請生以PDF上傳。(請詳閱簡章「壹、總則」資格審查必繳資料規定)。
2.勾選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者,除申請生自行撰寫及上傳項目資料(D-1、D-2、D-3)須自行上傳外,其餘資料以點選方式,同意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相關資料至報名校系(組)、學程作審閱。
3.未勾選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應屆畢業生,除A.修課紀錄外,其餘各項一律由申請生以PDF檔案上傳;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報名者,所有項目一律由申請生以PDF檔案上傳。

【複試說明】
1.不另寄複試通知,4/26(五)於本校招生資訊入口網(https://examweb.ntunhs.edu.tw/)公告複試注意事項,請自行查閱。
2.第二階段複試採網路報名,請於113/5/6(一)下午五點前至本校招生報名系統完成網路報名,並下載報名表和繳費單,按照指示至銀行/ATM匯款繳費,並自行保存繳費收據。
3.考生面試時間於5/15(三)公告,並寄發EMAIL信件通知,考生也可自行至考生查詢系統登入下載面試通知。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第一階段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
113.3.18(星期一)~113.3.21(星期四)
個別報名:
113.3.18(星期一)10:00~113.3.22(星期五)17:00【繳交報名費至113.3.21(星期四)】
個別報名考生先依報名志願數繳交報名費,再上網登記報名校系志願。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查詢 113.3.28(星期四)10:00起 公告於四技申請入學委員會網站上。
公告第二階段複試通知 113.4.26(星期五)
第二階段報名 113.5.2(星期四)10:00~113.5.6(星期一)21:00 請於截止日期前繳交第二階段複試費(1000元)及完成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資格審查資料。
甄試日期 113.5.19(星期日) 請詳見複試說明。
寄發成績單 113.5.24(星期五)
公告正備取名單 113.5.29(星期三) 公告於本校網站。
正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113.6.14(星期五)12:00前
備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113.6.16(星期日)17:00前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面試評分標準:(1)表達及反應能力(2)潛能及就讀動機(3)幼保興趣與熱忱。
2.本系經教育部審認通過為「培育幼兒園教保員」系科,畢業後得予任職於公私立幼兒園。
3.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若為團體(小組)作品或學習成果,請具體明述個人於該作品或學習成果之工作項目及貢獻程度。
4.學生來自各類弱勢、偏鄉、原住民、離島等經濟或文化不利之族群,可提供相關資料或說明,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