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技術學院 | 113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四技進修部專班招生
招生管道介紹
招生學校 | 黎明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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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管道 | 113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四技進修部專班招生 |
上課地點 | 243083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
招生方式 | 由黎明技術學院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
招生專線 | (日間部)02-22964275 (進修部)02-22965088 |
招生網頁 |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名額
招生系科 | 學制 | 招生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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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管理系(餐飲管理產業專班)
凡為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之銜接合作高職學生,且具備高級職業學校畢業資格者,得以銜接考生身分報考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本專班銜接高職學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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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進修部 | 89名 |
化妝品應用系(時尚造型設計產學攜手專班(B1))
凡為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之銜接合作高職學生,且具備高級職業學校畢業資格者,得以銜接考生身分報考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本專班銜接高職學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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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進修部 | 87名 |
電機工程系(電資產業產學專班(C1))
凡為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之銜接合作高職學生,且具備高級職業學校畢業資格者,得以銜接考生身分報考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本專班銜接高職學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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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進修部 | 73名 |
車輛工程系(車輛產業產學專班(D1))
凡為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之銜接合作高職學生,且具備高級職業學校畢業資格者,得以銜接考生身分報考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本專班銜接高職學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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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進修部 | 88名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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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與現場報名 | 113年08月21日(星期三)17:00止 |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資料請於8/20前至郵局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至本校招生中心。 |
面試 | 即日起至113年08月22日(星期四)17:00止 | |
上網查詢成績 | 113年08月23日(星期五)20:00起 | 請考生上報名網址查詢 |
公告錄取名單 | 113年08月26日(星期一)20:00起 | 錄取名單公告於報名網址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佔總成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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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資料審查 | 1.必繳資料: (1)學歷證件影本 (2)高中職在校歷年成績 2.選繳資料: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本專班銜接生、技術證照證明、廠家推薦證明、社團參與、幹部證明、專題報告及其他獲獎資料等)。 |
30% |
面試(或推薦) | 1.依志願表之志願序,先安排考生第一志願事業單位面試,經面試通過者,不得參加其他事業單位之面試;未通過面試者,於其他事業單位尚有缺額時,得依志願順序安排遞補面試,惟考生所填志願之事業單位均額滿時,不得要求再行安排面試,且不得異議。 2.依據教育部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學制與技術縱深之精神,本校產學攜手專班銜接考生,如取得銜接合作事業單位之推薦書及高職學校師長推薦書各一封者(缺一不可),得視同已完成面試,免參加本校舉辦之面試流程。如未取得上述指定資料之銜接生,仍需參加本校舉辦之面試流程。 |
50% |
加分選項 | 1.各專班之銜接生,如選擇報考甄試入學本專班者,佔加分選項之15%。 2.經濟弱勢子女、原住民及殘障子女等,佔加分選項之5%。 |
20% |
1.原始總成績 = 書面審查+面試(或推薦) 2.實得總成績100% = 書面審查30%+面試(或推薦)50%+加分選項20% 3.各系考生實得總成績以100分為上限。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