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網站的某些功能在JavaScript沒有啟用的狀態下無法正常使用。
回上一頁
回頁首
回首頁

南亞技術學院 - 休閒與餐旅管理系

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南亞技術學院
招生系科 休閒與餐旅管理系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320678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414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
招生名額 4名
招生方式 由南亞技術學院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招生專線 (03)4361070轉4144~4147
招生網頁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配分
歷年學業成績 評分方式:歷年學業成績 = (以下列資格核計成續)×2.0
說明:
1.以持高職(中)在校學業(智育)6學期成績(缺成績之學期概以50分計算),未繳交歷年成績單或學業總平均成績未達60分者,概以60分計算。
2.以五專生資格報名者,學業成績以五專在校前三年學業(6學期)成績(缺成績之學期概以50分計算)總平均分數計算。未繳交在校歷年成績單或學業總平均成績未達60分者,概以60分計算。
3.持專科以上學歷報名者,以所繳交該學歷之在校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核計歷年學業成績。
4.以高考、普考或特考及格、或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或於高中職或專科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或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等資格報名者,學業成績概以80分計算。
5.以持有甲級技術士證、或持有乙級或丙級技術士證並符合規定之工作經驗年資等資格報名者,學業成績概以75分計算。
6.以其他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學業總平均成績概以60分計算。
200分
專業技能證照 1.甲級技術士證、甲、乙等特考及格、高考及格:給分100分
2.乙級技術士證、丙等特考及格、普考及格:給分80分
3.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證、丁等特考及格:給分60分
4.無任何證照者,本項分數為0分。持有2張以上乙級證照,第二張以20分計算;持有2張以上丙級證照,第二張以上每一張再增加10分,本項成績最高以100分計。
100分
總分300分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現場報名 113/4/29(一)~5/10(五) 報名地點:創意設計大樓1樓教務處
受理時間:週一~週五:09:00~19:00
週六~週日:09:00~16:00
成績通知 113/6/11(二)中午12:00 以手機簡訊通知
錄取公告 113/6/13(四) 本校首頁「招生訊息」公告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