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科技大學 - 觀光休閒系(一般班、兩日班)
113學年度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A類】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 龍華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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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科 | 觀光休閒系(一般班、兩日班) |
招生學制 | 四技 |
部別 | 進修部 |
上課地點 | 333326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300號 |
上課時間 | 一般班:週一至週五夜間為原則,依系課表而定。 兩日班:以週一、週二為原則,詳細以系課程規劃為準。 |
修業年限 | 4年 |
畢業後授予學位 | 學士學位 |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 113學年度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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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類別 | A類 |
招生名額 | 71名 |
特種身分考生名額 | 原住民外加名額2名 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外加名額2名 蒙藏生外加名額2名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外加名額2名 |
招生方式 | 由龍華科技大學進修部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
招生專線 | (02)8209-3211轉3913~3917(洽公時間15:00~20:30) |
招生網頁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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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歷年學業成績 | 1.高中職畢業資格者:成績以在校歷年學業成績前5學期之總平均數。 2.在校歷年學業成績未達60分、未檢附、僅檢附影本者或以同等學歷(力)資格報名者,均以60分計算之。 3.具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者,仍應持高中職在校歷年學業成績證明以核計其成績,未繳交者一律以60分計算。 |
100分 |
自傳 | 陳述自我發展計畫,200字內(可以網路填報)。 | 100分 |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 其他有利個人能力證明文件(如作品集、社團或幹部證明等)。 | 100分 |
畢業年資 | 畢業未滿1年:給分0分 畢業滿1年未滿2年:給分2分 畢業滿2年未滿3年:給分4分 畢業滿3年未滿4年:給分6分 畢業滿4年未滿5年:給分8分 畢業滿5年未滿6年:給分10分 畢業滿6年未滿7年:給分12分 畢業滿7年未滿8年:給分14分 畢業滿8年未滿9年:給分16分 畢業滿9年未滿10年:給分18分 畢業滿10年以上:給分20分 |
20分 |
職業證照 | 甲級技術士證、高考及格、甲種特考及格、乙種特考及格:給20分 乙級技術士證、普考及格、丙種特考及格:給15分 丙級技術士證、丁等特考及格:給10分 無任何證照者:0分 |
20分 |
其他有利加分證明文件 | 曾在本校(含推廣教育中心)修習完成任一科目者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未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該項不予加分。 | 10分 |
總成績滿分為350分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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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 | 113年4月3日(三)至113年8月20日(二) | 報名網址 |
現場/通訊報名 | 113年4月3日(三)至113年8月20日(二) | 自行下載報名表及自傳電子檔 |
繳交報名資料及書面審查資料 | 113年8月20日(二)前 | 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校(郵戳為憑),繳交報名資料之考生,一律使用簡章「附件一:報名專用信封封面」(第26頁)填妥黏貼於自備之信封套外郵寄或親交本校進修部教務組: ※完成報名後之報名表並簽名、郵政匯票及相關證明文件(一次備妥)。 |
成績查詢 | 113年8月26日(一) | |
放榜 | 113年8月29日(四) | 寄發錄取通知單,並於網站公告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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