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 應用中文系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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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科 | 應用中文系 |
招生學制 | 四技 |
部別 | 日間部 |
上課地點 | 三民校區:404336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
上課時間 |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
修業年限 | 4年 |
畢業後授予學位 | 學士學位 |
特別限制條件 | 具有下列技職特才資格之一者(符合任一項即可申請,應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1.國際性國語文競賽獲獎者。 2.榮獲全國性高中職(含)以上文學獎前3名者。 3.已發表國語文相關領域之期刊論文者。 |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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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2名 |
招生方式 |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5個志願。 |
招生專線 |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02)27725333 |
招生網站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佔總成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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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審資料審查 | 請詳見下方指定項目甄審說明。 | 100% |
【資格審查繳驗資料說明】 具資格條件任一項者,應附文件: 1.資格條件證明文件。 2.特殊經歷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審資料繳交說明】 1.備審資料審查必繳項目為高中(職)在校成績單(含名次排名證明)或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成績證明及學習狀況報告書(限20頁內)、專業技能證照(中文檢定類證照尤佳)、專題製作、外語能力證明、競賽成果、自傳及讀書計畫等。 2.請於每次檔案上傳後,務必再次確認檔案內容是否正確。 【甄審說明】 備審資料評分標準說明: 1.學習能力(20%):高中(職)在校成績單(含名次排名證明)或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成績證明及學習狀況報告書(限20頁內)。 2.專業能力(30%):專業技能證照(中文檢定類證照尤佳)、專題製作、外語能力證明、競賽成果等。 3.自傳及讀書計畫(50%)。 【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方式說明】 合於資格審查之考生,請於113年1月15日(一)14:00起至本校首頁點選《招生資訊/日間部/四技二專/四技特殊選才入學》最新公告下載「指定項目甄審須知暨甄審費繳費單」,並於113年1月18日(四)前繳交甄審費,本校不再寄發紙本資料。 未於上述期限內上傳備審資料及繳費致影響權益,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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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 112.12.18(星期一)10:00~112.12.22(星期五)17:00 | 先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取得繳費帳號並繳交報名費(請於112.12.21(星期四)前完成繳費),再選擇報名志願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 113.1.11(星期四)10:00起 |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
上傳備審資料及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 | 113.1.18(星期四)21:00止 | 請於截止日期前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500元)及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
公告正備取名單 | 113.1.31(星期三)10:00起 | 公告於本校網站。 |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 113.1.31(星期三)10:00~113.2.2(星期五)17:00 |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 113.2.20(星期二)10:00起 | 公告在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上。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本校實施學生英文能力及專業證照之畢業門檻,各系之標準以新生入學年度,本校語言中心及各系網頁公告為主。
2.畢業前至少須修讀1個跨領域學程或輔系或雙學位,始得畢業。
招生簡章下載
請至《113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 特殊選才》網站下載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