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創意設計學士班
113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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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科 | 創意設計學士班 |
招生學制 | 四技 |
部別 | 日間部 |
上課地點 |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
上課時間 |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
修業年限 | 4年 |
畢業後授予學位 | 學士學位 |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 113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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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22名 |
招生方式 |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13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6個志願。 |
招生專線 |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 (02)27725333 |
招生網站 |
學測成績加權平均成績計算方式及第一階段篩選預計通過人數
科目 | 加權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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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 | ×1 |
英文 | ×1 |
數學A | --- |
數學B | ×1 |
社會 | --- |
自然 | --- |
1.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後平均成績計算方式 = (國文×1+英文×1+數學B×1)÷(15×1+15×1+15×1)× 100 2.預計篩選110名考生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3.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未通過之考生,但符合本系訂定之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成績超額篩選標準【實作題及觀念題合計4級分(含)以上】者,可參加APCS成績超額篩選,預計超額篩選11名考生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APCS成績超額篩選方式為:考生APCS檢定成績符合標準者,先依APCS成績級分數高低順序進行篩選,級分數較高者優先通過篩選;級分相同時,再依考生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後平均成績高低,較高者優先通過篩選。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佔總成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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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 | 30% |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 70% |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內容】 A.修課紀錄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高中學校上傳;非應屆畢業生一律自行上傳歷年成績單(PDF檔) B.課程學習成果 ※採計項目如下: B-2.實作作品 B-3.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至多可於學習歷程檔案勾選3件;或採自行上傳1個PDF檔,檔案大小上限為12M C.多元表現 ※採計項目如下: C-5.競賽表現 C-6.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C-7.檢定證照 C-8.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至多可於學習歷程檔案勾選6件;或採自行上傳1個PDF檔,檔案大小上限為24M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D-2.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說明】 1.「學歷證件」為資格審查文件必繳項目,一律由申請生以PDF上傳。(請詳閱簡章「壹、總則」資格審查必繳資料規定)。 2.勾選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者,除申請生自行撰寫及上傳項目資料(D-1、D-2、D-3)須自行上傳外,其餘資料以點選方式,同意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相關資料至報名校系(組)、學程作審閱。 3.未勾選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應屆畢業生,除A.修課紀錄外,其餘各項一律由申請生以PDF檔案上傳;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報名者,所有項目一律由申請生以PDF檔案上傳。 【複試說明】 1.本校不另寄複試通知,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學生,請至本校首頁「招生資訊」/「高中生申請入學」/「最新消息」查詢第二階段複試報名注意事項。 2.第二階段採網路報名,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學生於113.5.7(二)下午5:00前至本校申請入學網站(https://highschool.ntut.edu.tw)登錄第二階段報名資料並繳費,另請於113.5.7(二)21:00前至「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caac/)上傳(或勾選)資格審查資料及備審資料。 3.第二階段複試採資料審查,申請生不必到校。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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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報名 | 學校集體報名: 113.3.18(星期一)~113.3.21(星期四) 個別報名: 113.3.18(星期一)10:00~113.3.22(星期五)17:00【繳交報名費至113.3.21(星期四)】 |
個別報名考生先依報名志願數繳交報名費,再上網登記報名校系志願。 |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查詢 | 113.3.28(星期四)10:00起 | 公告於四技申請入學委員會網站上。 |
第二階段報名 | 113.5.2(星期四)10:00~113.5.7(星期二)21:00 | 請於截止日期前繳交第二階段複試費(800元)及完成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資格審查資料。 |
寄發成績單 | 113.5.29(星期三) | |
公告正備取名單 | 113.5.31(星期五) | 公告於本校網站。 |
正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 113.6.14(星期五)12:00前 | |
備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 113.6.16(星期日)17:00前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本班採大一不分系,大二起學生依專業志趣選定設計學院所屬之建築系、工業設計系產品設計組、工業設計系家具與室內設計組、互動設計系視覺傳達設計組、互動設計系媒體設計組等任一系組為主修。
2.擬選讀主修建築系者,為符合建築師國家考試之建築專業學分要求,需依序取得建築系大一~大四建築設計等相關課程學分,故建議及早於入學時確認主修志趣,俾利個人修課時序安排。
3.本校學生應修畢取得跨領域學習之微學程、一般學程、第二專長、輔系或雙主修任一課程畢業條件。
4.配合本校邁向國際優質科技大學之目標,本系部分必、選修課程採全英語授課。
招生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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