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網站的某些功能在JavaScript沒有啟用的狀態下無法正常使用。
回上一頁
回頁首
回首頁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光電工程系(光電實務專班)

112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光電工程系(光電實務專班)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進修部
上課地點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3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官田工業區工業路40號
上課時間 1.第一學年的第一學期,學生於週一至週五白天在培訓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接受專業實習及就業專精訓練,為期半年,培訓期間無須到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上課;培訓單位將安排學生參加「太陽光電設置乙級」技能檢定考試;學生於培訓單位結訓後成績合格者發給結訓證書,並依據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產學攜手專班課程標準,採認專業選修課程學分,最多承認16學分。
2.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及第二學年的第一學期,學生於日間赴合作企業(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職埸實習,受僱於合作企業,成為正式員工。(企業提供薪資及員工福利),並於週一至週五夜間及週六白天回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修習課程(依實際上課時數安排而定)。
3.第二學年的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年,學生可選擇繼續職埸實習或與廠商終止契約,並於週一至週五夜間及週六白天回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修習課程(依實際上課時數安排而定)。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特別限制條件 限29歲以下。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12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招生名額 40名
招生方式 由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限制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4.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精密機械專班、機械及工具機專班、產業精密機械專班(一)、產業精密機械專班(二)、半導體智慧製造專班、農業科技系專班以招收合作高職學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學生優先錄取,如有缺額再由非合作專班考生依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但以補足原核定名額為限。
※智慧製造專班、電機實務專班、光電實務專班報名資格限年齡在29歲(含)以下(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統測成績 可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未參加統測之考生亦可報名)
學測成績 可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未參加學測之考生亦可報名)
採計年度 不限年度
採計類別 不限類別
採計方式 可上傳統測或學測成績作為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招生專線 (05)6315104、6314790
招生網頁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書面審查 (1)最近三個月內之2吋光面脫帽照。
(2)高中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件影本。
(3)高中職歷年成績單影本(附名次/班級人數)。
(4)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包含自傳、技術士證照證明、在校社團服務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師長推薦函、專題報告及其他獲獎資料等。
(5)若有參加統測或學測者,請繳交成績影本,無則免繳。
(6)弱勢學生證明文件,無則免繳。
100%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網路報名 112年5月1日(一)起至6月9日(五)止17:00截止 報名網址
繳費截止 112年6月9日(五)18:00截止
上網查詢成績 112年6月27日(二) 網路查詢(不另外郵寄)
放榜及寄發錄取結果通知 112年7月7日(五) 學校招生資訊網頁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為提升本專班學生就業競爭優勢,每位學生需於入學後至少取得一張與電機、電子及光電工程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照且修滿最低畢業學分128學分,始可取得畢業證書。(可承認「太陽光電設置乙級證照」為畢業所需的乙級證照。)
2.雲嘉南分署以通勤距離超過40公里以上可優先提供住宿,惟需繳交清潔費、冷氣費及伙食費;通勤者僅需繳交伙食費。
3.合作廠商: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招生簡章下載


本入學管道尚有其他招生系科

本系科尚有其他招生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