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機械設計工程系(產業精密機械產學攜手專班(一))
112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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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科 | 機械設計工程系(產業精密機械產學攜手專班(一)) |
招生學制 | 四技 |
部別 | 進修部 |
上課地點 | 6323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
上課時間 | 1.上課方式:大一至大二周一至周五上午上課,周六必要時,得排課;大三至大四周一至周五夜間上課,周六彈性上課。 2.合作企業工作方式:大一至大二周一至周五下午至晚間(15:00~22:00或13:30~22:00(含寒暑假)上班;大三至大四上午(07:00~15:30)上班,周六彈性安排配合加班,由公司支付學生薪資及免費提供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往返上銀科技交通車。 |
修業年限 | 4年 |
畢業後授予學位 | 學士學位 |
特別限制條件 | 以合作技高(國立永靖高工、國立彰師附工、臺中市立大甲高工)專班考生優先錄取,合作專班缺額以非合作專班補足原核定名額為限。 |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 112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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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50名 |
招生方式 | 由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
限制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4.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精密機械專班、機械及工具機專班、產業精密機械專班(一)、產業精密機械專班(二)、半導體智慧製造專班、農業科技系專班以招收合作高職學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學生優先錄取,如有缺額再由非合作專班考生依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但以補足原核定名額為限。 ※智慧製造專班、電機實務專班、光電實務專班報名資格限年齡在29歲(含)以下(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
統測成績 |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
招生專線 | (05)6315104、6314790 |
招生網頁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佔總成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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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 建議提供歷年成績、自傳、技術證照、經濟弱勢及相關有利審查之書面文件參考。 | 50% |
書面審查 | 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技術證照、經濟弱勢等證明文件及有助於書面審查的相關資料。(隨網路報名上傳上述文件) | 50%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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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 | 112年5月1日(一)起至6月9日(五)止17:00截止 | 報名網址 |
繳費截止 | 112年6月9日(五)18:00截止 | |
上網列印准考證 | 112年6月15日(四)12:00起 | |
面試 | 112年6月17日(六) | 面試場地於6月16日公告學校招生資訊網頁 |
上網查詢成績 | 112年6月27日(二) | 網路查詢(不另外郵寄) |
放榜及寄發錄取結果通知 | 112年7月7日(五) | 學校招生資訊網頁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參與本計畫之學生採獨立編班,就學期間應至合作廠商「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學生無意願在合作企業進行實習或合作企業認為該生不適宜在公司實習,或有其他因素達到退學標準時應立即解約,由本校發給所取得學分證明,不予保留學籍。
3.學生因成績或個人因素無法修習本校課程時,由本校發給取得學分證明,並輔導報名參加他校轉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