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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光電工程系(光電實務專班)

111學年度產學訓專班招生【太陽光電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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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光電工程系(光電實務專班)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進修部
上課地點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3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官田工業區工業路40號
上課時間 1.第一學年的第一學期,學生於週一至週五日間在培訓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接受專業實習及就業專精訓練,為期半年;培訓單位將安排學生參加「太陽光電設置乙級」技能檢定考試;學生於培訓單位結訓後成績合格者發給結訓證書,並依據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產學訓專班課程標準,採認專業選修課程學分,最多承認16學分。
2.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及第二學年的第一學期,學生於日間赴合作企業職埸實習,受僱於合作企業,成為正式員工。(企業提供薪資及員工福利),並於週一至週五夜間及週六白天回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修習課程(依實際上課時數安排而定)。
3.第二學年的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年,學生可選擇繼續職埸實習或與廠商終止契約,並於週一至週五夜間及週六白天回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修習課程(依實際上課時數安排而定)。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11學年度產學訓專班招生
招生類別 太陽光電設置
招生名額 30名
招生方式 由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適用對象 年齡在29歲以下符合以下學歷(力)資格之一者:
1.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4.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統測成績 可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未參加統測之考生亦可報名)
學測成績 可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未參加學測之考生亦可報名)
採計年度 不限年度
採計類別 不限類別
採計方式 可上傳統測或學測成績作為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招生專線 (05)6315104、6314790
招生網頁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書面審查 1.最近三個月內之2吋光面脫帽照。
2.高中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件影本。(含高中職歷年成績單影本。)
3.其它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包含技術士證照證明、在校社團服務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師長推薦函、專題報告及其它獲獎資料等。
4.若有參加統測或學測者,請繳交成績影本,無則免繳。
5.弱勢學生證明文件,無則免繳。
50%
面試 書面審查為初試成績,依初試成績高低排序,擇優參加面試 50%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網路報名 111年4月18日(一)起至5月23日(一)止 報名網址
繳費截止 111年5月24日(二)15:00截止 郵戳為憑
寄發面試通知 111年6月1日(三)
面試 111年6月11日(六) 面試場地於6月10日公告學校招生資訊網頁
成績查詢 111年6月20日(一) 網路查詢(不另外郵寄)
放榜及寄發錄取結果通知 111年6月29日(三) 學校招生資訊網頁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為提升本專班學生就業競爭優勢,每位學生需於入學後至少取得一張與電機、電子及光電工程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照,始可取得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