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光電工程系
111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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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科 | 光電工程系 |
招生學制 | 四技 |
部別 | 日間部 |
上課地點 | 6323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
上課時間 |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
修業年限 | 4年 |
畢業後授予學位 | 學士學位 |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 111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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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1名 |
招生方式 |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11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5個志願。 |
適用對象 | 1.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包含:美術班、音樂班、舞蹈班、體育班、戲劇班、數理資優班、語文資優班、科學班、原住民藝能班、雙語部、人文與社會科學資優班、創造能力資優班) 2.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學術學程或專門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藝術群科別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藝術群科別包含:電影電視科、表演藝術科、多媒體動畫科、美術科、音樂科、國樂科、西樂科、舞蹈科、戲劇科、影劇科、時尚工藝科、劇場藝術科、原住民藝能科等) *需先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 *藝術群以外之專業群科無論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皆不可報名參加本入學管道 |
限制條件 | 1.考生須先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舉辦之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2.考生於本校志願中僅能報名1個系(組)。 |
學測成績 | 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採計年度 | 111學年度 |
採計方式 | 1.依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後平均成績進行第一階段篩選及列為甄試總成績採計項目之一,採計科目為國文、數學A共2科。 2.學測加權後平均成績佔甄試總成績70%。 |
招生專線 | 111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 (02)27725333轉231 |
招生網站 |
學測成績加權平均成績計算方式及第一階段篩選預計通過人數
科目 | 加權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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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 | ×1 |
英文 | --- |
數學A | ×1 |
數學B | --- |
社會 | --- |
自然 | --- |
1.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後平均成績計算方式 = (國文×1+數學A×1)÷(15×1+15×1)× 100 2.預計篩選50名考生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佔總成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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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 30% |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 | 70% |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內容】 A.修課紀錄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高中學校上傳;非應屆畢業生一律自行上傳歷年成績單(PDF檔) B.課程學習成果 ※採計項目如下: B-1.書面報告 B-3.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 ※至多可於學習歷程檔案勾選1件;或採自行上傳1個PDF檔,檔案大小上限為4M C.多元表現 ※採計項目如下: C-2.社團活動經驗 C-3.擔任幹部經驗 C-5.競賽表現 C-7.檢定證照 ※至多可於學習歷程檔案勾選4件;或採自行上傳1個PDF檔,檔案大小上限為16M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D-2.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說明】 1.「學歷證件」為資格審查文件必繳項目,一律由申請生以PDF上傳。(請詳閱簡章「壹、總則」資格審查必繳資料規定)。 2.勾選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者,除申請生自行撰寫及上傳項目資料(D-1、D-2、D-3)須由自行上傳外,其餘資料以點選方式,同意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相關資料至報名校系(組)、學程作審閱。 3.未勾選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應屆畢業生,除A.修課紀錄外,其餘各項一律由申請生以PDF檔案上傳;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報名者,所有項目一律由申請生以PDF檔案上傳。 【複試說明】 1.本校不另郵寄複試通知,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學生,請至本校〔首頁→招生資訊→四技二專→四技申請入學(高中生)→最新消息〕,查詢《第二階段複試注意事項》(預計於111年4月29日公告)。 2.本校第二階段複試採網路報名,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學生於111年5月5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一)16:00前,除上網登錄第二階段複試報名資料及繳交報名費,另應至「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網路完成上傳確認作業。(※完成網路報名後請下載「報名表」並簽名、掃描成PDF檔,再與「學歷證件(PDF)」一併上傳至「學歷證件」項目) 3.原住民考生可提供原住民族群文化學習歷程及多元表現成果等資料,作為書審評分參據。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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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報名 | 學校集體報名: 111.3.21(星期一)~111.3.24(星期四) 個別報名: 111.3.21(星期一)10:00~111.3.25(星期五)17:00(繳交報名費至111.3.24(星期四)) |
個別報名考生先依報名志願數繳交報名費,再上網登記報名校系志願。 |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 111.3.31(星期四)10:00起 | 公告於四技申請入學委員會網站上。 |
第二階段報名 | 111.5.5(星期四)10:00~111.5.9(星期一)21:00 | 請於截止日期前繳交第二階段複試費(800元)及完成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資格審查資料。 |
寄發成績單 | 111.5.24(星期二) | |
公告正備取名單 | 111.5.31(星期二) | 公告於本校網站。 |
正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 111.6.16(星期四)12:00前 | |
備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 111.6.18(星期六)17:00前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複試報名費請由網路報名系統直接列印繳費單,再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繳費或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收據請自行留存備查)。
2.應屆畢業生學歷證件必須蓋有「110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若無法蓋註冊章戳者,需開立「在學證明」或於學生證影本空白處加蓋註冊單位章戳。
3.本系第二階段複試僅採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不另舉行面試,申請生不用到校。
4.欲複查成績者,請先行傳真(05-6310857)並以電話(05-6315106、05-6314790)確認傳真結果,再將複查申請表與成績單及複查費於期限內寄達本校,逾期或未依上述規定者,概不予受理。
5.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招生簡章及本校相關規定事項辦理。
招生簡章下載
請至《111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網站下載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