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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107學年度四技日間部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招生管道介紹

招生學校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入學管道 107學年度四技日間部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上課地點 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招生方式 由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適用對象 運動績優資格(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條文中「甄審」、「甄試」資格,持有證明文件者。
2.曾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層級之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者。
3.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原住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並持有證明者
4.曾參加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運動聯賽、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舉辦之全國性單項運動錦標賽,並持有證明者。
5.曾任高中(職)運動代表隊一年以上,且曾參加縣市級以上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參賽紀錄者。
6.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限制條件 在報名截止日前3年內於排球、桌球、羽球、籃球、游泳、網球及田徑項目中符合運動績優資格之一者,得報考各該符合資格之招生運動項目。
統測成績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招生專線 (05)631-5108、(05)631-5106、(05)631-4790、(05)631-5298
招生網頁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名額

招生系科 學制 招生名額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機械設計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動力機械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自動化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車輛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飛機工程系機械組 四技日間部 1名
飛機工程系航空電子組 四技日間部 1名
電子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光電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電機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資訊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工業管理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資訊管理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財務金融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企業管理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生物科技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應用外語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多媒體設計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休閒遊憩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通訊報名 107年2月13日(二)至
107年3月2日(五)止
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寄發准考證 107年3月19日(一)
學科暨術科考試 107年4月1日(日) 學科考試試場分配於考前1日在本校招生資訊網頁公佈,下午2時至3時開放查看。
寄發成績單 107年4月12日(四)
公告符合登記分發資格名單及寄發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 107年4月24日(二)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107年4月28日(六) 請依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規定辦理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學科考試 1.考試科目:語文能力測驗(國文、英文)、數學能力測驗(數學)
2.各科目均為選擇題;滿分100分
3.本項成績 =(語文能力測驗成績×2+數學能力測驗成績)÷3
30%
術科考試 自選專長運動項目參加術科考試:

(一)羽球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挑球、平推球、高遠球、切球、殺球與網前球之綜合動作(40%)
2.專長技術測驗:考生依抽籤進行單打比賽(60%)

(二)籃球
1.基本能力測驗:運球過人(胯下、背後、轉身)來回上籃(20%)
2.專長技術測驗:
(1)全場比賽(60%)
(2)裁判實測(20%)

(三)排球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測驗(20%)
2.專長技術測驗自選專位三擇一:
(1)攻擊手-扣球測驗(20%),
(2)舉球員-舉球測驗(20%),
(3)自由球員-接發球、防守測驗(20%)
3.六對六攻防技術(60%):視報名人數而定,試務委員可依報名人數調整為四對四或三對三…比賽實戰之綜合表現。

(四)網球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截擊、正反手拍著地球、高壓殺球(40%)
2.專長技術測驗:考生依抽籤進行單打比賽(60%)

(五)桌球
1.單打排名賽(50%)
2.基本能力測驗(50):擺速(未晉級決賽之選手不進行基本能力測驗,該項目以零分計算。)

(六)田徑
1.馬克操能力測驗(30%):
(1)DoubleSkipA
(2)DoubleSkipA+B
(3)RunA、RunB
2.專長項目測驗(60%):請自選下列一項專長項目:100m、200m、400m、110mH、400mH、800m、跳遠
3.團體面試(10%):依報名考生分組,每組採6-8人進行面試。
4.成績計算:專長項目成績依106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田徑決賽成績進行名次對照排序給分。

(七)游泳
1.游泳運動成績書面審查(24%):
(1)三年內代表國家出賽證明或獎狀、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比賽,擇優提供最佳三次成績之獎狀影本佐證;非前四類競賽之書面審查不予列計。
(2)書面審查成績計算(三次成績得累計):個人項目以8、7、6、5、4、3、2、1分計算,接力項目以上述分數乘以0.7計算。代表國家出賽證明或獎狀以個人項目第一名成績計算。
2.專長項目測驗(76%):自選專長項目測驗之成績計算,依106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游泳各項預賽排名成績,取第一名至第十名對照排序給分(直接決賽項目以決賽成績排名對照)。
3.招收名額共四名,優先錄取上述排序前十名之男生200公尺捷式、男生100公尺蛙式考生各一名,餘名額不拘性別或專長項目。自選專長項目測驗成績未達成績計算第一名至第十名排序時,專長項目成績實得分以60分計。
70%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