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網站的某些功能在JavaScript沒有啟用的狀態下無法正常使用。
回上一頁
回頁首
回首頁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財務金融系

107學年度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財務金融系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07學年度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招生名額 1名
招生方式 由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適用對象 運動績優資格(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條文中「甄審」、「甄試」資格,持有證明文件者。
2.曾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層級之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者。
3.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原住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並持有證明者
4.曾參加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運動聯賽、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舉辦之全國性單項運動錦標賽,並持有證明者。
5.曾任高中(職)運動代表隊一年以上,且曾參加縣市級以上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參賽紀錄者。
6.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限制條件 在報名截止日前3年內於排球、桌球、羽球、籃球、游泳、網球及田徑項目中符合運動績優資格之一者,得報考各該符合資格之招生運動項目。
統測成績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招生專線 (05)631-5108、(05)631-5106、(05)631-4790、(05)631-5298
招生網頁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學科考試 1.考試科目:語文能力測驗(國文、英文)、數學能力測驗(數學)
2.各科目均為選擇題;滿分100分
3.本項成績 =(語文能力測驗成績×2+數學能力測驗成績)÷3
30%
術科考試 自選專長運動項目參加術科考試:

(一)羽球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挑球、平推球、高遠球、切球、殺球與網前球之綜合動作(40%)
2.專長技術測驗:考生依抽籤進行單打比賽(60%)

(二)籃球
1.基本能力測驗:運球過人(胯下、背後、轉身)來回上籃(20%)
2.專長技術測驗:
(1)全場比賽(60%)
(2)裁判實測(20%)

(三)排球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測驗(20%)
2.專長技術測驗自選專位三擇一:
(1)攻擊手-扣球測驗(20%),
(2)舉球員-舉球測驗(20%),
(3)自由球員-接發球、防守測驗(20%)
3.六對六攻防技術(60%):視報名人數而定,試務委員可依報名人數調整為四對四或三對三…比賽實戰之綜合表現。

(四)網球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截擊、正反手拍著地球、高壓殺球(40%)
2.專長技術測驗:考生依抽籤進行單打比賽(60%)

(五)桌球
1.單打排名賽(50%)
2.基本能力測驗(50):擺速(未晉級決賽之選手不進行基本能力測驗,該項目以零分計算。)

(六)田徑
1.馬克操能力測驗(30%):
(1)DoubleSkipA
(2)DoubleSkipA+B
(3)RunA、RunB
2.專長項目測驗(60%):請自選下列一項專長項目:100m、200m、400m、110mH、400mH、800m、跳遠
3.團體面試(10%):依報名考生分組,每組採6-8人進行面試。
4.成績計算:專長項目成績依106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田徑決賽成績進行名次對照排序給分。

(七)游泳
1.游泳運動成績書面審查(24%):
(1)三年內代表國家出賽證明或獎狀、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比賽,擇優提供最佳三次成績之獎狀影本佐證;非前四類競賽之書面審查不予列計。
(2)書面審查成績計算(三次成績得累計):個人項目以8、7、6、5、4、3、2、1分計算,接力項目以上述分數乘以0.7計算。代表國家出賽證明或獎狀以個人項目第一名成績計算。
2.專長項目測驗(76%):自選專長項目測驗之成績計算,依106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游泳各項預賽排名成績,取第一名至第十名對照排序給分(直接決賽項目以決賽成績排名對照)。
3.招收名額共四名,優先錄取上述排序前十名之男生200公尺捷式、男生100公尺蛙式考生各一名,餘名額不拘性別或專長項目。自選專長項目測驗成績未達成績計算第一名至第十名排序時,專長項目成績實得分以60分計。
70%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通訊報名 107年2月13日(二)至
107年3月2日(五)止
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寄發准考證 107年3月19日(一)
學科暨術科考試 107年4月1日(日) 學科考試試場分配於考前1日在本校招生資訊網頁公佈,下午2時至3時開放查看。
寄發成績單 107年4月12日(四)
公告符合登記分發資格名單及寄發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 107年4月24日(二)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107年4月28日(六) 請依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規定辦理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