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車輛工程系(四技產學訓專班)
107學年度產學訓專班招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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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科 | 車輛工程系(四技產學訓專班) |
招生學制 | 四技 |
部別 | 進修部 |
上課地點 | 校本部:10608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4076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
上課時間 | 1.第一學年,學生於日間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接受為期一年(1800小時)之專業實習及就業專精訓練,並於夜間在中彰投分署修習課程。在此期間,學生若尚未取得「汽車修護乙級」及「汽車車體板金丙級」技術士證照者,須參加該2項技能檢定。 2.第二~三學年,學生於日間赴合作企業就業,並於週一至週五夜間及週六至學校修習課程。(依實際排課而定) 3.第四學年,學生於日間得視需要赴合作企業就業,並於週一至週五或週六回學校完成所需課程。 4.同時完成所需修習學分與「汽車修護乙級」及「汽車車體板金丙級」技術士檢定合格,始可取得畢業證書。 |
修業年限 | 4年 |
畢業後授予學位 | 學士學位 |
特別限制條件 |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高職以上動力機械群、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含電機類與資電類)科別畢業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汽車修護丙級」或「汽車車體板金丙級」以上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者。 3.曾就讀大專院校理工科系,完成一學年以上之課程肄業者。 |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 107學年度產學訓專班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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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50名 |
招生方式 | 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進修部行辦理單獨招生。 |
適用對象 | 年齡在29歲以下(民國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符合以下學歷(力)資格之一者: 1.高職(職業類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中(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4.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
統測成績 | 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
採計年度 | 不限年度 |
採計類別 | 不限類別 |
採計方式 | 報名時須繳交任一年度之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或提供符合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之證明文件作為書面審查資料。 |
招生專線 | (02)2771-2171分機1728 |
招生網頁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佔總成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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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審查 | 1.歷年成績單(附名次/班級人數)。【必繳】 2.在校期間操行成績表及獎懲記錄。【必繳】 3.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任一年度皆可),或提供具有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等證明文件。【必繳】 4.個人簡歷表、自傳及讀書計畫。【必繳】 5.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例如:各式證照、在學時期社團服務、參與研究、專題報告、作品集、推薦函、獲獎資料及其他等,可自由增加及選送)。【選繳】 |
50% |
面試 | 招生名額中得依書面審查成績擇優直接錄取25名免參加面試,其餘依書面審查成績高低排序,擇優至多取50人參加面試。書面審查成績擇優錄取名額不足額時,其剩餘名額由面試補足。 | 50%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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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登錄報名 | 自107年5月24日(四)09:00起 至107年5月30日(三)22:00止 |
報名網址 |
繳交報名費日期 | 自107年5月24日(四)09:00起 至107年5月30日(三)23:59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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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件繳件日期 | 自107年5月24日(四)起 至107年5月31日(四)止 |
報名表件資料請於107年5月31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進修部招生委員會。 |
筆試日期 | 107年6月10日(日) | 6月8日(五)中午12:00起E-mail報名證,網站同時開放下載,請考生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證。6月8日(五)下午15:00公告試場座位分配表。 |
成績查詢列印書審與筆試成績 | 107年6月21日(四)15:00 | 下午15:00起E-mail考生初試成績單,網站同時開放考生查詢列印書審與筆試成績。 |
公告面試名單 | 107年6月27日(三)15:00 | 進修部網站公告參加面試名單、面試梯次時間與地點。(面試名額依各系規定) |
面試日期 | 107年6月30日(六) | 如面試人數過多,得調整面試時間,將於本校進修部網站公告調整。 |
成績查詢列印面試成績 | 107年7月5日(四)15:00 | 下午15:00E-mail考生面試成績單,網站開放考生查詢列印面試成績。 |
放榜及錄取通知 | 107年7月12日(四)15:00 | 1.進修部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2.寄發考生放榜通知單。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中彰投分署代開之課程皆為必選課程,且不得申請抵免。
2.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可提供宿舍。(中彰投分署住宿床位有限,以外縣市遠道生及偏遠地區為首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