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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建築系

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建築系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10608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特別限制條件 具備以下資格:
1.屬學校型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不具學籍自學生)學生。
2.多益900分以上(或相當等級的英檢)。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招生名額 1名
招生方式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07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可就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之校系至多選擇5個志願報名。
適用對象 1.高職(職業類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中(普通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者
*須符合所報校系科組學程志願所規定之特殊選才資格條件
統測成績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招生專線 107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02)27773827轉213、214
招生網站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備審資料審查 請詳見甄審說明。 100%
【資格審查繳驗資料說明】
1.符合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
2.外語能力證明:外語能力檢定如全民英檢、TOEIC多益英語測驗等。

【甄審說明】
書面資料審查:
1.自傳及入學計畫(A4格式,請註明申請姓名、申請系別,並陳述申請入學動機,1000字以內)。
2.有利審查文件(高中階段成績單、作品、社團參與、學生幹部、證照、競賽成果)。
3.書面資料缺繳,該項目配分以零分計算。
4.未達最低錄取標準時,雖有名額亦不錄取。


【其他注意事項】
第二階段報名費繳費方式:郵政劃撥
戶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招生專戶
帳號:19686213
請考生將郵政劃撥收據置於備審資料後,以影像檔(PDF檔)一併上傳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報名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107.1.8(星期一)~107.1.11(星期四) 先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取得繳費帳號並完成繳費,再選擇報名志願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07.1.17(星期三)10:00起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107.01.18 (星期四)前
公告正備取名單 107.1.29(星期一)10:00起 公告於招生學校網站。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07.1.30(星期二)10:00~107.2.1(星期四)17:00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07.2.6(星期二)10:00起 公告在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上。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