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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科技大學 - 室內設計系

107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設計群】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華夏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室內設計系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23568新北市中和區工專路111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07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招生類別 設計群
招生名額 4名
招生方式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07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各校至多可推薦12名考生,每位考生可依其所就讀科(組)或學程歸屬之職業學校15群科,選填該群之志願,此外亦可同時選填「不分群」之志願,至多可選填25個志願。所有考生依7項比序排名順序進行分發作業,採四輪分發錄取作業。
適用對象 1.高職(職業類科)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且截至高三上學期需已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
*需全程就讀同一學校,在校學業成績排名在科(組)或學程前30%以內,並符合校內遴選資格經學校推薦者。
*高中(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參加本入學管道
統測成績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招生專線 107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
(02)27773827轉208、210、212
招生網站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比序順序
在校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1比序
在校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2比序
在校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3比序
在校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4比序
在校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5比序
「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 第6比序
「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 第7比序
一、同名次參酌比序項目:經前述7項比序排名項目依序比序後,如有同名次之考生,其排名應再依下列5項群名次參酌順序比序之規定辦理。
第1參酌: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2參酌: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3參酌: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4參酌: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5參酌: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二、分發方式:依照考生各項成績比序排名、考生選填志願及各高級職業學校推薦順序,進行四輪分發錄取作業。
1.第一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1位(即各校第1名)進行分發,且單一科技校院錄取同一校考生至多1名。若於首輪分發,倘有考生未獲分發錄取之高級職業學校,僅由該校原訂於第二輪分發之考生優先參與第一輪遞補分發,且此項遞補不改變原先已獲分發考生之錄取結果。
2.第二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2位(即各校第2名)進行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單一高級職業學校考生至多1名。
3.第三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3位(即各校第3名)進行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單一高級職業學校考生至多1名。
4.第四輪分發:未參與前三輪分發之推薦考生,依照比序名次進行第四輪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單一高級職業學校考生至多再2名。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推薦學校登錄被推薦考生基本資料 107.3.6(星期二)10:00~107.3.13(星期二)17:00
被推薦考生進行網路報名 107.3.14(星期三)10:00~107.3.20(星期二)17:00
郵寄報名表件至招生委員會 107.3.14(星期三)~107.3.21(星期三) 由就讀學校收齊後統一辦理集體報名繳件。
網路查詢考生排名 107.4.17(星期二)10:00起 至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網路選填志願 107.4.20(星期五)10:00~107.4.24(星期二)17:00 至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選填志願。
放榜 107.5.3(星期四)10:00起 公告在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網站上。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