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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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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宗旨:
為縮減城鄉差距,落實高職社區化並引導高職教學正常化,科技校院經教育部核定辦理「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期使每一所高職具有潛力之優秀學生,皆有就讀優質科技校院之機會,進而培育未來之社會中堅。

二、推薦報名資格:符合下列各項資格,得向就讀學校申請推薦,各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至多可推薦12名學生。
1.各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包括公私立高中職各群職業類科及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學生。(綜合高中學生截至高三上學期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含)學分以上)。
2.在校學業成績排名在科(組)或學程前30%以內。
3.全程均就讀同一學校。

三、甄選方式:所有考生依7項比序項目之排名順序進行分發作業。
◎ 第1比序:在校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2比序:在校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3比序:在校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4比序:在校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5比序:在校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6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
◎ 第7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

四、分發方式:採四輪分發模式。
1.第一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1位(即各校第1名)進行分發,且單一科技校院錄取同一校考生至多1名。若於首輪分發,倘有考生未獲分發錄取之高職學校,僅由該校原訂於第二輪分發之考生優先參與第一輪遞補分發,且此項遞補不改變原先已獲分發考生之錄取權益。
2.第二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2位(即各校第2名)進行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單一高職學校考生至多1名。
3.第三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3位(即各校第3名)進行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單一高職學校考生至多1名。
4.第四輪分發:以未參與前三輪分發之推薦考生為限,依照比序名次進行第四輪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單一高職學校考生至多再2名。

適用對象

1.高職(職業類科)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且截至高三上學期需已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
*需全程就讀同一學校,在校學業成績排名在科(組)或學程前30%以內,並符合校內遴選資格經學校推薦者。
*高中(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參加本入學管道

聯合招生委員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107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
承辦單位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電話 (02)27773827轉208、210、212
傳真 (02)27731722
官方網站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推薦學校登錄被推薦考生基本資料 107.3.6(星期二)10:00~107.3.13(星期二)17:00
被推薦考生進行網路報名 107.3.14(星期三)10:00~107.3.20(星期二)17:00
郵寄報名表件至招生委員會 107.3.14(星期三)~107.3.21(星期三) 由就讀學校收齊後統一辦理集體報名繳件。
網路查詢考生排名 107.4.17(星期二)10:00起 至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網路選填志願 107.4.20(星期五)10:00~107.4.24(星期二)17:00 至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選填志願。
放榜 107.5.3(星期四)10:00起 公告在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網站上。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學校

招生簡章下載

請至《107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網站下載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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