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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

學習資源

輔系、雙主修

輔系:本校專科部各科得互為輔科,大學部各系得互為輔系,其設置輔系科後可接受輔系科學生之名額、標準與條件由各系科訂定,送請教務處公告後,受理學生申請。請詳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修讀輔系科辦法。
雙主修:學生得按各年制之不同規定申請修讀其他性質不同系科為加修系科,以取得雙主修資格。請詳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新生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

新生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解說圖片1;來源: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

為吸引優秀高中/高職同學選讀本校,訂定入學成績優異學生獎勵實施要點、四技頂尖新生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頒發要點,期使鼓勵與吸引更多卓越外校學生。此外針對校內五專部與大學部優秀畢業生留校升讀二技與研究所意願,提供優良畢業生留校升學二技與研究所獎學金,藉此吸引更多優秀的校內或校外學生來就讀。

校內外獎助學金

(一)本校設置校內獎學金(學行優良、清寒優秀)、研究生獎助學金、特殊教育學生獎助金、校務學習助學金、就學貸款、急難救助金等獎補助措施涵蓋範圍全面,充分落實各式校內獎補助金之設立宗旨,並配合教育部辦理「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包含原住民學生)減輕就學期間經濟壓力,使能順利就學,安心完成學業。
(二)校外獎助學金資訊完備,每學期約20~30項校外獎助學金,協助學生自立,減輕家庭負擔。

弱勢學生扶助機制

弱勢學生扶助機制解說圖片1;來源: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
弱勢學生扶助機制解說圖片2;來源: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

(一)學雜減免及弱勢助學:辦理學雜費減免、弱勢學生助學金及生活助學金、五專前3年免學費、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等各類扶助措施。
(二)就學貸款:每學期辦理就學貸款相關事宜。
(三)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附錄--完善就學協助機制:積極規劃8類16項各式獎補助活動,鼓勵學生發揮所學,促進自助互助之態度,並協助學生促進專業知能成長。

國際志工

本校自100年度起積極推動國際志工服務,鼓勵學生透過參與國際志工,促進與他國人民相互交流及認識,且經由服務過程增進學生自省能力,除長期與越南SONADEZI科技管理學院合作外,也於馬來西亞、緬甸及中國等地推動志願服務工作,藉由雙方對話,以尊重包容之態度,建構正面、合作的能量,並開拓北商青年國際視野及關懷世界的胸襟,培育國際交流人才。109年度因COVID-19疫情影響,國際志工服務暫停而轉為台灣偏鄉志願服務。

國際交換生

一、 申請資格
(一) 學籍及成績:
具本校學籍,就讀研究所及大學部二技一年級第二學期(含)以上、大學部四技二年級(含)以上、專科部五專四年級(含)以上學生,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含)以上且前一學年操性成績每學期均為A以上(含A)
(2)歷年平均班級名次前70%且前一學年操性成績每學期均為A以上(含A)
(二) 姊妹校外語成績條件:
需符合申請姐妹校入學語言門檻

二、 申請時間
(一) 每年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逢例假日順延一天)
(二) 每年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就11月申請梯次交換後剩餘名額,開放二技及研究所優先申請

三、 交換期間
(一) 11月份申請出國交換錄取者:
於申請之隔年度出國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實際交換期間依接待學校之學期起迄時間為主。
(二) 5月份申請出國交換錄取者:(就第一次申請交換後剩餘名額,二技及研究所學生優先錄取)
於申請之隔年度第2學期出國交換一學期。

學海系列獎助金

(一)學海飛颺獎助金
為配合教育部政策,每年補助30名成績優異之交換生赴國外大學校院研修,依教育部當年度實際補助金額分配, 每人最多獎助30萬,最少5萬。
(二)學海惜珠獎助金
為配合教育部政策,符合交換生資格並持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補助證明者(各地方行政主管機構開立)均可申請,實際補助金額依教育部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
(三)學海築夢/新南向 學海築夢計畫
為配合教育部政策,運用國際合作計畫管道,由校內教師選送學生赴國外南向/新南向國家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安排實習機構及規劃實習領域,實際補助金額依教育部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

資源教室

資源教室解說圖片1;來源: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
資源教室解說圖片2;來源: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

(一)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成立。
(二)輔導對象以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有特殊教育需求者為主。
(三)協助同學:聘任具服務熱忱與能力者擔任協助同學,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所需之服務,如:報讀、錄音、筆記抄寫、生活照顧、課業及活動協助等。
(四)課業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有需要課業加強者,安排課業輔導。
(五)學生活動:不定期舉辦學生活動,以維繫身心障礙學生與資源教室之情感連結。
(六)輔具申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申請視障、聽語障及肢障所需之學習輔具。
(七)轉銜輔導:依通報資料接收新安置學生、轉銜畢業/休學學生至其他單位,作後續追蹤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