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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學習資源

國際交流

1. 國際交換生
(1) 本校出國交換生:為鼓勵本校學生赴國外大學校院或機構進行研修(交換),有關最新申請流程、交換校列表、經費補助等訊息請參考國際處網頁。
(2) 國外來臺交換生:為深化校與校之間的學生交流,本校每學期接受國外合作校薦送學生至本校進行研修(交換),有關最新申請流程、課程等訊息請參考國際處網頁。

2. 雙聯學位
為加強與境外大學校院學術合作交流,拓展學生國際視野,並培養其國際競爭力,將簽有合作協定的兩校學程視為一體,兩校間的所有學分、學程互相承認的雙聯學位計畫。以簽有合作協定的兩校間之大學生或研究生,在原本學校修業滿至少兩學期後,即可免考托福、GRE、TOEIC 或其他相關入學測驗而直接至有合作協定的學校就讀,繼續修習剩下的相關學分並只要符合雙方學校的畢業資格後,就可以較短的修業年限同時取得兩校的學位。
雙聯學制不僅提供國外學生來台留學的另一管道,而國內學生亦可循此模式赴國外留學。本校雙聯學制合作模式分別有1+1 碩士和3+2 學碩士和3+1+1學碩士及博士雙聯等模式,能協助所屬學生至合作學校進修,並於符合本校及合作學校畢業資格規定後,分別取得本校及合作學校之同級或跨級學位,或取得本校及合作學校共授之學位。

3. 交換生學伴計畫(Student Buddy Program)
為推廣學生面向國際交流及增加英語使用情境,本校國際處自102年起成立「交換生學伴計畫 - Student Buddy Program」,以「服務學習(service-learning)」理念為基礎,每學期招募對國際交流有興趣之本校學生,提供國際禮儀、跨文化溝通及接待來校交換生注意事項等介紹,一方面協助來校交換生來臺之適應,一方面以英語進行雙方互動與生活協助。此計畫對提升學生英語應用效益有二。其一,使用語言溝通時,涉及對議題的掌握及語言能力本身,學生在熟悉環境/情境使用英語,身為協助者角色,對議題的掌握度高可減輕議題內容可能產生的負擔,聚焦在「如何以英語進行有效溝通」。其二,全世界英語使用者中,非母語人士的比例遠高於母語人士,習慣不同口音與用字等是英語使用實務上需要克服的,本計畫協助對象為來自世界各國的交換生,能讓學生在英語溝通時累積更多元的溝通經驗。

獎助學金

1. 琢玉計畫獎助學金
透過外部募款來提供學生申請獎助金與學業輔導,讓更多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能安心就讀,達到以「學習代替工讀」之目標。本計畫包含勵志獎助金、弱勢助學課業輔導、學業優良獎學金、學業進步獎學金、專業證照獎助金、多元文化獎助金、外語能力檢定獎助金、博雅教育輔導獎助金、跨域學習獎助金、數位自主學習計畫獎助金、職涯學習獎助金、國際交流獎助金等項目,多元的獎助金使弱勢學生能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

2. 弱勢助學金
配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圓夢助學),針對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之學生,依據其及家庭年所得提供助學金,以減輕學生學雜費之負擔。

3. 生活助學金
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暨「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訂定核給,支持學生就學生活。

4. 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
為支持弱勢學生安心就學,本校訂有校外租金補貼辦法,讓更多經濟不利學生能夠申請租金補貼。

5. 共學輔導
本校針對學習困難有協助需求之學生,提供課業方面共同學習輔導措施,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6. Wellforce-osk獎學金、文教基金會學行優良獎學金、隆玉獎學金、宿林淑芸女士獎學金、楊文芝校友獎學金、明緯獎學金、運動競賽績優獎學金、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等。

此外,本校亦有外語能力檢定獎勵、學業優良學生書卷獎、優秀本國研究生獎勵、學雜費減免、五專前三年免學費方案、住宿減免、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及急難救助等助學方案,提供學生能夠安心就學的環境。

資源教室

資源教室為校內提供具有特殊教育需求學生相關輔導、支持與轉介服務的單位,依據學生個別需求進行評估,規劃提供生活、課業、心理、轉銜等輔導資源,協助同學們在校的學習發展與生活適應。各項特教資源及輔導工作簡列如下:

1. 生活輔導:同儕生活協助、輔具借用、學雜費減免代辦等。
2. 課業輔導:辦理英文特別班、個別課業輔導、聽打筆抄服務等。
3. 心理輔導:辦理團體輔導活動、心理晤談、生活關懷等。
4. 轉銜輔導:鑑定通報、新生及畢業生轉銜輔導、職業輔導評量等。

多元學習制度

《輔系、雙主修》
本校共有13個系開設雙主修及15個系開設輔系,四技二年級起得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修畢規定科目與學分可取得輔系資格或雙學位。此外也可以申請臺北聯合大學系統夥伴學校(包括臺北醫學大學、臺北大學、臺灣海洋大學)跨校修讀雙主修/輔系。

《學/碩士五年一貫學位》
本校為鼓勵大學部優秀學生繼續留讀碩士班, 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大學部學生各學期表現優良者,得於三年級上下學期規定期間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資格,其後每學期可上修研究所至多三門課程,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成績達七十分以上,得依入學後所屬系所規定申請抵免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詳如網址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