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大學 - 工業設計系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 明志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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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科 | 工業設計系 |
招生學制 | 四技 |
部別 | 日間部 |
上課地點 | 243089新北市泰山區工專路84號 |
上課時間 |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
修業年限 | 4年 |
畢業後授予學位 | 學士學位 |
特別限制條件 |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且可檢具各項證明文件者: 1.參加國外設計競賽入圍者。 2.參加國內產品發明獎,獲獎具實用價值者。 3.擁有個人專利者。 4.全國高中小美術或設計競賽佳作以上。 5.具備3D列印技術或能自組3D列印機,或其他數位製造之技能。 6.無論是自學或在校學生,只要能夠證明自己對創意設計及實踐有與眾不同的特殊天分、特殊想法(如自己創造新的產品或符合自製者之特質),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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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2名 |
招生方式 |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5個志願。 |
招生專線 |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02)27725333 |
招生網站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佔總成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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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審資料審查 | 請詳見下方指定項目甄審說明。 | 40% |
面試 | 請詳見下方指定項目甄審說明。 | 60% |
【資格審查繳驗資料說明】 請保持作品原創性為佳 【備審資料繳交說明】 備審資料繳交 1.自傳簡歷(含自我介紹及讀書計畫)。 2.在校歷年成績單、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成績證明及學習狀況報告書。 3.各類有助審查之資料(如推薦函、特殊能力證明、得獎證明競賽成果或語文能力證明等)。 ※原住民生持有「原住民文化學習成果」,檢附於備審資料-各類有助審查資料內,或於面試時展現「原住民文化學習成果」,則參酌計分。 【甄審說明】 面試項目 1.自我介紹。 2.設計領域專業知識。 3.對學校學習環境的認識。 4.其他有利於說明工業設計或美術之能力。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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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 112.12.18(星期一)10:00~112.12.22(星期五)17:00 | 先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取得繳費帳號並繳交報名費(請於112.12.21(星期四)前完成繳費),再選擇報名志願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 113.1.11(星期四)10:00起 |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
上傳備審資料 | 113.1.19(星期五)21:00止 | 請於截止日期前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料;報名本系無須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 |
指定項目甄審日期 | 113.1.26(星期五)止 | 請詳見指定項目甄審說明。 |
公告正備取名單 | 113.1.31(星期三)10:00起 | 公告於本校網站。 |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 113.1.31(星期三)10:00~113.2.2(星期五)17:00 |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 113.2.20(星期二)10:00起 | 公告在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上。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一年級一律住校及搭伙,二年級及三上得因家庭因素申請返家住宿,三下校外實習自行賃居,四年級採申請住宿;統一供餐,三餐154元/每日。三年級須赴校外實習一年,平均年薪約33萬6千元,實習含台塑、鴻海、聯發科達170餘家企業,實習期需依規定繳交全額學費及八成雜費。
招生簡章下載
請至《113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 特殊選才》網站下載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