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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室內組(願景計畫)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室內組(願景計畫)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640301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特別限制條件 必須為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且具室內設計相關領域或藝術設計領域之才能、技藝或實務表現卓著者,應附證明文件。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名額 1名
招生方式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5個志願。
招生專線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02)27725333
招生網站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備審資料審查 請詳見下方指定項目甄審說明。 40%
面試 請詳見下方指定項目甄審說明。 60%
優待加分條件 現設籍於雲林縣、嘉義縣市滿3年者或畢業學校(含應屆畢業生、實驗教育學生)隸屬雲林縣、嘉義縣市20% 加分
【資格審查繳驗資料說明】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之證明佐證文件。

【備審資料繳交說明】
備審資料審查必繳資料項目:
1.歷年成績單(含校級排名)。
2.自傳及讀書計畫。
3.作品集(以能呈現自身潛力為原則)。
備審資料審查選繳資料項目:其他有利審查文件(社團參與、證照、競賽成果、語文能力等)。

【甄審說明】
1.備審資料審查評分標準:歷年成績20%、自傳及讀書計畫20%、作品集60%
2.面試審查評分標準:專業知識50%、發展潛能50%。
3.備審資料所有文件均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系統上傳有容量限制,請務必擇優上傳資料。

【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方式說明】
1.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期限:113年1月15日(一)起至113年1月17日(三)止。
2.繳費方式:請於規定期限內採「郵政劃撥」方式繳納(劃撥帳號:21632982,戶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
3.繳費金額:(1)一般考生甄審費用為新臺幣500元。(2)中低收入戶考生得減免60%甄審費用,繳交新臺幣200元。(3)低收入戶考生得免繳甄審費用。(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須經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審查通過)
4.請於劃撥單通訊欄空白處書寫「113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組別、考生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報考系組」等字樣,以利查證繳費情形。
5.完成劃撥繳款後請將郵政劃撥收據以影像檔(PDF檔)上傳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之「備審資料網路上傳系統」。
6.繳費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甄審費用,請考生於報名前審慎評估。
7.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不得參加指定項目甄審。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報名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112.12.18(星期一)10:00~112.12.22(星期五)17:00 先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取得繳費帳號並繳交報名費(請於112.12.21(星期四)前完成繳費),再選擇報名志願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13.1.11(星期四)10:00起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上傳備審資料及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 113.1.17(星期三)21:00止 請於截止日期前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500元)及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指定項目甄審日期 113.1.23(星期二)止 請詳見指定項目甄審說明。
公告正備取名單 113.1.31(星期三)10:00起 公告於本校網站。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13.1.31(星期三)10:00~113.2.2(星期五)17:00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13.2.20(星期二)10:00起 公告在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上。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本系課程內容包含理論及實作,須具有相當之視覺功能、辨別顏色能力,以辨識圖像或影像。
2.本校訂有服務學習實施要點及學生產業實務實習要點。
3.學生英文畢業門檻請洽各系(組)、學程,語言能力由各系(組)、學程以專業考量自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