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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光電工程系

113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光電工程系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6323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13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招生名額 1名
招生方式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13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6個志願。
招生專線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
(02)27725333
招生網站

學測成績加權平均成績計算方式及第一階段篩選預計通過人數

科目 加權權重
國文 ---
英文 ---
數學A ×1
數學B ---
社會 ---
自然 ×1
1.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後平均成績計算方式 = (數學A×1+自然×1)÷(15×1+15×1)× 100
2.預計篩選50名考生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佔總成績比例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50%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 50%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內容】

A.修課紀錄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高中學校上傳;非應屆畢業生一律自行上傳歷年成績單(PDF檔)

B.課程學習成果
※採計項目如下:
B-1.書面報告
B-3.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至多可於學習歷程檔案勾選1件;或採自行上傳1個PDF檔,檔案大小上限為4M

C.多元表現
※採計項目如下:
C-2.社團活動經驗
C-3.擔任幹部經驗
C-5.競賽表現
C-7.檢定證照
※至多可於學習歷程檔案勾選2件;或採自行上傳1個PDF檔,檔案大小上限為8M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D-2.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說明】
1.「學歷證件」為資格審查文件必繳項目,一律由申請生以PDF上傳。(請詳閱簡章「壹、總則」資格審查必繳資料規定)。
2.勾選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者,除申請生自行撰寫及上傳項目資料(D-1、D-2、D-3)須自行上傳外,其餘資料以點選方式,同意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相關資料至報名校系(組)、學程作審閱。
3.未勾選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應屆畢業生,除A.修課紀錄外,其餘各項一律由申請生以PDF檔案上傳;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報名者,所有項目一律由申請生以PDF檔案上傳。

【複試說明】
1.本校不另郵寄複試通知,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學生,請至本校〔首頁→招生資訊→四技二專→四技申請入學(高中生)→最新消息〕,查詢《第二階段複試注意事項》(預計於113年3月26日公告)。
2.本校第二階段複試採網路報名,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學生於113年5月2日(星期四)至5月6日(星期一)15:00前,除上網登錄第二階段複試報名資料及繳交報名費,另應至「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網路完成上傳確認作業。(※完成網路報名後請下載「報名表」並簽名、掃描成PDF檔,再與「學歷證件(PDF)」一併上傳至「學歷證件」項目)
3.原住民考生可提供原住民族群文化學習歷程及多元表現成果等資料,作為書審評分參據。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第一階段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
113.3.18(星期一)~113.3.21(星期四)
個別報名:
113.3.18(星期一)10:00~113.3.22(星期五)17:00【繳交報名費至113.3.21(星期四)】
個別報名考生先依報名志願數繳交報名費,再上網登記報名校系志願。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查詢 113.3.28(星期四)10:00起 公告於四技申請入學委員會網站上。
第二階段報名 113.5.2(星期四)10:00~113.5.6(星期一)21:00 請於截止日期前繳交第二階段複試費(800元)及完成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資格審查資料。
寄發成績單 113.5.21(星期二)
公告正備取名單 113.5.29(星期三) 公告於本校網站。
正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113.6.14(星期五)12:00前
備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113.6.16(星期日)17:00前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複試報名費請由網路報名系統直接列印繳費單,再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費或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或行動支付(台灣Pay)(請選擇任一種方式繳費,繳費收據請自存備查)。
2.應屆畢業生學歷證件請繳交學生證並必須蓋有「112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戳,若無法蓋註冊章戳者,需開立「在學證明」或於學生證影本空白處加蓋註冊單位章戳。
3.本系第二階段複試僅採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不另舉行面試,申請生不用到校。
4.申請成績複查者請先行傳真,並以電話確認傳真結果,再將複查申請表與成績單及複查費於規定期限內寄達本校,逾期或未依上述規定辦理者,概不受理。
5.如有未盡事宜依照招生簡章及本校相關規定事項辦理。

招生簡章下載

請至《113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網站下載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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