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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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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結合技職教育升學及就業進路,教育部與經濟部、勞動部自110年起共同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2.0」,透過獎勵合作企業資源,並提供經費支持及增補學生獎助學金等誘因,與產業界攜手合作成為正式員工,型塑兼顧學生「就學」與「就業」為基礎之教育模式,實現企業、學校共同培育人才之目標。

因此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可發展3+2(技高+二專)、3+2+2(技高+二專+二技)、3+4(技高+四技)、1+3+4(國中+技高+四技)、5+2(五專加二技)或2+2N(二專日間部+二技進修部)之縱向銜接學制及0+4(四技)技專校院在職進修方式,各技專校院(四技、二專或二技)所招收之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將以合作技高(或二專、五專)參與本計畫之學生為主要招生對象,其中3+2+2、2+2N計畫專班中的二專學生及5+2計畫專班中的五專學生,畢業後皆可透過甄審繼續升學合作技專校院之二技專班;若二技專班尚有缺額時,則可招收非合作專班之學生。為鼓勵學生就讀,教育部提供二技階段專班學生家庭年所得未逾70萬元之學生每學年4萬元助學金,以及就讀私立技專校院農林漁牧工等重點產業領域專班可享有公立技專校院學雜費(補助差額)等補助措施。

除在升學上縱向銜接模式外,錄取學生須依規定上課以及配合產學合作廠商前往工作,相關權利與義務,請注意各招生簡章規定及各校說明。

適用對象

1.五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二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大學、四技或二技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3條(報考二技同等學力)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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