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技術學院 - 機械工程系車輛工程組
112學年度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 南亞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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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科 | 機械工程系車輛工程組 |
招生學制 | 四技 |
部別 | 進修部 |
上課地點 | 320678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414號 |
上課時間 | 週一~週五下午6:30~9:45,依各系實際開課情形調整。 |
修業年限 | 4年 |
畢業後授予學位 | 學士學位 |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 112學年度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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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64名 |
特種身分考生名額 | 退伍軍人外加名額2名 原住民外加名額2名 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外加名額2名 蒙藏生外加名額2名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外加名額2名 |
招生方式 | 由南亞技術學院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
適用對象 | 1.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者 |
統測成績 |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
招生專線 | (03)4361070轉4144~4149 |
招生網頁 |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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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學業成績 | 評分方式:歷年學業成績 = (以下列資格核計成續)×2.0 說明: 1.以持高職(中)在校學業(智育)6學期成績(缺成績之學期概以50分計算),未繳交歷年成績單或學業總平均成績未達60分者,概以60分計算。 2.以五專在校生資格報名者,學業成績以五專在校前三年學業(6學期)成績(缺成績之學期概以50分計算)總平均分數計算。未繳交在校歷年成績單或學業總平均成績未達60分者,概以60分計算。 3.持專科以上學歷報名者,以所繳交該學歷之在校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核計歷年學業成績。 4.以高考、普考或特考及格、或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或於高中職或專科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或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等資格報名者,學業成績概以80分計算。 5.以持有甲級技術士證、或持有乙級或丙級技術士證並符合規定之工作經驗年資等資格報名者,學業成績概以75分計算。 6.以其他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學業總平均成績概以60分計算。 |
200分 |
畢(結)業年資 | 滿一年未滿二年(111/08/31-110/09/01):10分 滿二年未滿三年(110/08/31~109/09/01):20分 滿三年未滿四年(109/08/31~108/09/01):30分 滿四年未滿五年(108/08/31~107/09/01):40分 滿五年未滿六年(107/08/31~106/09/01):50分 滿六年未滿七年(106/08/31~105/09/01):60分 滿七年未滿八年(105/08/31~104/09/01):70分 滿八年未滿九年(104/08/31~103/09/01):80分 滿九年未滿十年(103/08/31~102/09/01):90分 滿十年以上(102/08/31以前):100分 |
100分 |
專業技能證照 | 1.甲級技術士證、甲、乙等特考及格、高考及格:給分100分 2.乙級技術士證、丙等特考及格、普考及格:給分80分 3.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證、丁等特考及格:給分60分 4.無任何證照者,本項分數為0分。持有2張以上乙級證照,第二張以20分計算;持有2張以上丙級證照,第二張以上每一張再增加10分,本項成績最高以100分計。 |
100分 |
總分400分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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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 | 112/4/6(四)~8/18(五) | 於網路輸入基本資料完成後,請依網路報名專用信封封面檢查應繳交資料是否完整後貼於自備信封上,最遲於8/18(五)前郵戳為憑將資料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教務處。 |
現場報名 | 【平日】 112/4/6(四)~8/18(五) 週一~週五:09:00~19:00 【假日】 112/8/19(六)~8/20(日) 09:00~16:00 |
報名地點:創意設計大樓1樓教務處 |
成績通知 | 112/8/30(三) | 手機簡訊通知 |
錄取公告 | 112/9/1(五) | 查詢網址:本校首頁「招生訊息」公告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