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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110學年度四技日間部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招生管道介紹

招生學校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入學管道 110學年度四技日間部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上課地點 6323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招生方式 由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適用對象 運動績優資格(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條文中「甄審」、「甄試」資格,持有證明文件者。
2.曾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層級之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者。
3.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原住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並持有證明者
4.曾參加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運動聯賽、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舉辦之全國性單項運動錦標賽,並持有證明者。
5.曾任高中(職)運動代表隊一年以上,且曾參加縣市級以上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參賽紀錄者。
6.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限制條件 在報名截止日前3年內於排球、桌球、羽球、籃球、游泳、網球及田徑項目中符合運動績優資格之一者,得報考各該符合資格之招生運動項目。
統測成績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招生專線 (05)631-5108、631-5106、631-4790(綜合教務組); (05)631-5282(體育室)
招生網頁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名額

招生系科 學制 招生名額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機械設計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動力機械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自動化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車輛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飛機工程系機械組 四技日間部 1名
飛機工程系航空電子組 四技日間部 1名
電子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光電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電機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資訊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工業管理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資訊管理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財務金融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企業管理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生物科技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應用外語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多媒體設計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休閒遊憩系 四技日間部 1名
農業科技系 四技日間部 2名
※招收運動項目及名額:
網球:4名(性別不拘)
田徑(100M、200M、400M、800M、鉛球(使用成人規格)):6名(性別不拘)
排球(攻擊手、舉球員或自由球員):女生4名
桌球:4名(性別不拘)
羽球(單打、雙打):4名(性別不拘)
籃球(控球後衛、得分後衛、小前鋒、大前鋒、中鋒):男生6名
游泳(100公尺仰式、100公尺蛙式、200公尺捷式、不限專長項目):男生3名
游泳(100公尺蝶式、100公尺仰式、不限專長項目):女生3名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網路報名 110年2月18日(四)9:00起至110年3月8日(一)16:00止 報名網址
上傳附件 110年3月8日16:00前 須完成網路登錄報名及上傳各式附件資料
繳交報名費 110年3月8日17:00前
寄發准考證 110年3月24日(星期三)
學科暨術科考試 110年4月10日(星期六) 學科考試試場分配於4月9日(星期五)在本校招生資訊網頁公佈
成績查詢、列印 110年4月19日(星期一)14時 請考生至「成績查詢系統」查詢、列印(不另外郵寄)
公告符合登記分發資格名單及寄發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 110年5月12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110年5月29日(星期六) 符合登記分發資格之考生,須攜帶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及有效身分證件正本,依規定時間至本校指定地點辦理登記分發及錄取後之報到手續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學科考試 1.考試科目:語文能力測驗(國文、英文)、數學能力測驗(數學)
2.各科目均為選擇題;滿分100分
3.本項成績 =(語文能力測驗成績×2+數學能力測驗成績)÷3
30%
術科考試 自選專長運動項目參加術科考試:

(一)羽球(含男、女)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挑球、平推球、高遠球、切球、殺球與網前球之綜合動作(40%)
2.專長技術測驗:(60%)
(1)單打、雙打均分別測驗,請考生報名時擇一報考,不得重覆報名。
(2)報考單打考生依抽籤進行單打比賽。
(3)報考雙打者請考生自行組隊;若無法自行組隊者於測驗比賽前由術科測驗委員抽籤配對,配對後若仍餘一名則由術科測驗委員指派本校甲組羽球隊員一名與之配對,並依抽籤進行雙打比賽。

(二)排球(女)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測驗(20%)
2.專長技術測驗自選專位三擇一:
(1)攻擊手-扣球測驗(20%),
(2)舉球員-舉球測驗(20%),
(3)自由球員-接發球、防守測驗(20%)
3.六對六攻防技術(60%):視報名人數而定,試務委員可依報名人數調整為四對四或三對三…比賽實戰之綜合表現。

(三)籃球(男)
1.基本技能測驗:全場過人運球上籃(30%)
2.全場五對五實戰(70%)
-進攻表現(30分)
-防守表現(30分)
-綜合技術(20分)
-運動發展潛力(20分)

(四)網球(含男、女)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截擊、正反手拍著地球、高壓殺球(40%)
2.專長技術測驗:考生依抽籤進行單打比賽(60%)

(五)桌球(含男、女)
1.單打排名賽(50%)
2.基本能力測驗(50):擺速(未晉級決賽之選手不進行基本能力測驗,該項目以零分計算。)

(六)田徑(含男、女)
1.馬克操能力測驗(15%):
(1)Double Skip A
(2)Double Skip A+B
(3)Triple Skip A+C+B
2.專長項目測驗(65%):請自選下列一項專長項目:100m、200m、400m、800m、鉛球(使用成人規格)
3.團體面試(10%):依報名考生分組,每組採6-8人進行面試。
4.自傳(10%):自傳字數800字以內,採稿紙書寫者尤佳,於術科考試報到時繳交。
5.成績計算:專長項目成績依109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田徑決賽前三名成績進行名次對照排序給分。

(七)游泳(含男、女)
1.游泳運動成績書面審查(10%):
(1)三年內代表國家出賽證明或獎狀、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比賽,擇優提供最佳一次成績之獎狀影本佐證;非前四類競賽之書面審查不予列計。
(2)書面審查成績計算:個人項目以10、9、7、6、5、3、2、1分計算,接力項目以上述分數乘以0.7計算。代表國家出賽證明或獎狀以個人項目第一名成績計算。
2.專長項目測驗(90%):自選專長項目測驗之成績計算,依各性別自選項目成績排序後,以專長項目成績對照表給分。
70%
(學科成績)×30% +(術科成績)×70% = 總成績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