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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技術學院 - 表演藝術系

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黎明技術學院
招生系科 表演藝術系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243083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特別限制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符合任一項即可申請,應附證明文件):
1.表演工作者或街頭藝人,並具特殊經歷。
2.創作作品曾在國際性設計競賽或徵件獲獎或入選者。
3.曾參與電影、電視劇或網路劇幕前或幕後拍攝工作,表現獲得相關獎項肯定,或獲得導演或製作單位推薦者。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名額 1名
招生方式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5個志願。
適用對象 1.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者
*須符合所報校系科組學程志願所規定之特殊選才資格條件
統測成績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招生專線 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02)27725333轉231
招生網站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備審資料審查 請詳見下方指定項目甄審說明。 100%
優待加分條件 1.本身或家庭從事與系(科)、學程相關工作10%
加分
【資格審查繳驗資料說明】
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備審資料繳交說明】
備審資料審查:
必繳:
(1)自傳及讀書計畫。
(2)在校歷年成績單正本
(3)專題報告或作品集
選繳:
(1)競賽獲獎、證照、證書、或其他有利審查之佐證資料
(2)師長、政府機關、職場或工會之推薦函

備審資料審查評分標準:高中職歷年成績單(15%)、讀書計畫(35%)、專題報告或作品集(40%)、其他選繳資料(10%)。



【甄審說明】
僅採書面資料審查。

【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方式說明】
ATM轉帳或臨櫃繳費,請註明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指定項目甄審費
銀行/分行名007第一銀行/新莊分行
代碼:2311 
帳號:23130022013 
戶名:財團法人黎明技術學院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報名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109.12.21(星期一)10:00~109.12.25(星期五)17:00 先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取得繳費帳號並繳交報名費(請於109.12.24(星期四)前完成繳費),再選擇報名志願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10.1.11(星期一)10:00起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上傳備審資料及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 110.1.15(星期五)22:00止 請於截止日期前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200元)及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公告正備取名單 110.2.4(星期四)10:00起 公告於本校網站。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10.2.5(星期五)10:00~110.2.8(星期一)17:00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10.2.18(星期四)10:00起 公告在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上。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