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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科技大學 - 光電工程系

110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明新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光電工程系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304001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1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10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招生名額 10名
招生方式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10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5個志願。
適用對象 1.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學術學程或專門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藝術群科別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藝術群科別包含:電影電視科、表演藝術科、多媒體動畫科、美術科、音樂科、國樂科、西樂科、舞蹈科、戲劇科、影劇科、時尚工藝科、劇場藝術科等)
*需先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
*藝術群以外之專業群科無論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皆不可報名參加本入學管道
限制條件 考生須先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舉辦之11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學測成績 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採計年度 110學年度
採計方式 1.依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後平均成績進行第一階段篩選及列為甄試總成績採計項目之一,採計科目為國文、數學共2科。
2.學測加權後平均成績佔甄試總成績20%。
招生專線 110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
(02)27725333轉231
招生網站

學測成績加權平均成績計算方式及第一階段篩選預計通過人數

科目 加權權重
國文 ×1
英文 ---
數學 ×1
社會 ---
自然 ---
1.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後平均成績計算方式 = (國文×1+數學×1)÷(15×1+15×1)× 100
2.預計篩選50名考生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3.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未通過之考生,但符合本系訂定之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成績超額篩選標準(實作題及觀念題合計4級分(含)以上)者,可參加APCS成績超額篩選,預計超額篩選5名考生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APCS成績超額篩選方式為:考生APCS檢定成績符合標準者,先依APCS成績級分數高低順序進行篩選,級分數較高者優先通過篩選;級分相同時,再依考生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後平均成績高低,較高者優先通過篩選。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佔總成績比例
面試 40%
書面資料審查 40%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 20%
【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
上傳網站:110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https://www.jctv.ntut.edu.tw/caac/ 點選「考生作業系統」進行上傳)
上傳資料如下:
1.學歷證件(必繳)
2.歷年成績單正本【排名/班級人數/成績百分比】(應屆生應附在校前五學期成績)(必繳)
3.自傳及讀書計畫(A4格式、請註明申請姓名、申請系別、並陳述申請入學動機、一千字以內)(必繳)
4.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社團參與、學生幹部、證照、競賽成果、語文能力、成果作品、特殊才能及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書等)(選繳)
5.第二階段複試繳費證明(選繳)

【複試說明】
1.本校不另郵寄複試通知紙本,通過一階篩選學生,請至本校首頁點選「招生」/「日間部招生」/「高中申請入學」查詢第二階段複試公告,並請逕行下載本校第二階段招生簡章。
2.本校第二階段採網路報名,請於110年4月12日22:00前上網登錄第二階段報名,另將「書面審查資料」網路上傳至聯合招生委員會指定平台。
3.書面資料審查評分標準(總分100分):歷年成績40%,自傳及讀書計畫30%,能力證明30%。
4.面試:總分100分(佔總成績40%):表達能力60%、專業能力40%。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第一階段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
110.3.22(星期一)~110.3.25(星期四)
個別報名:
110.3.22(星期一)10:00~110.3.26(星期五)17:00(繳交報名費至110.3.25(星期四))
個別報名考生先依報名志願數繳交報名費,再上網登記報名校系志願。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110.3.31(星期三)10:00起 公告於四技申請入學委員會網站上。
網路上傳資格審查及書面審查資料 110.4.12(星期一)止 請詳見簡章第二階段報名說明。
甄試日期 110.4.24(星期六) 請詳見複試說明。
寄發成績單 110.5.3(星期一)
公告正備取名單 110.5.7(星期五) 公告於本校網站。
正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110.5.21(星期五)12:00前
備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110.5.24(星期一)17:00前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本校訂有學生基本能力與畢業門檻實施辦法。
2.本系教育部評鑑一等、通過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國際認證。
3.明新光電系網址:http://webc2.must.edu.tw/jtmust012/
4.諮商中心設有資源教室及輔導人員,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課業、生涯及心理諮詢輔導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