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109學年度四技日間部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招生管道介紹
招生學校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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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管道 | 109學年度四技日間部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
上課地點 | 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
招生方式 | 由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
適用對象 | 運動績優資格(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條文中「甄審」、「甄試」資格,持有證明文件者。 2.曾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層級之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者。 3.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原住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並持有證明者 4.曾參加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運動聯賽、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舉辦之全國性單項運動錦標賽,並持有證明者。 5.曾任高中(職)運動代表隊一年以上,且曾參加縣市級以上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參賽紀錄者。 6.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
限制條件 | 在報名截止日前3年內於排球、桌球、羽球、籃球、游泳、網球及田徑項目中符合運動績優資格之一者,得報考各該符合資格之招生運動項目。 |
統測成績 |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
招生專線 | (05)631-5108、631-5106、631-4790(綜合教務組);(05)631-5282(體育室) |
招生網頁 |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名額
招生系科 | 學制 | 招生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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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系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機械設計工程系 | 四技日間部 | 1名 |
動力機械工程系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自動化工程系 | 四技日間部 | 1名 |
車輛工程系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飛機工程系機械組 | 四技日間部 | 1名 |
飛機工程系航空電子組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電子工程系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光電工程系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電機工程系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資訊工程系 | 四技日間部 | 1名 |
工業管理系 | 四技日間部 | 1名 |
資訊管理系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財務金融系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企業管理系 | 四技日間部 | 1名 |
生物科技系 | 四技日間部 | 1名 |
應用外語系 | 四技日間部 | 1名 |
多媒體設計系 | 四技日間部 | 1名 |
休閒遊憩系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農業科技系 | 四技日間部 | 2名 |
※招收運動項目及名額: 游泳(200公尺捷式或200公尺混合式):男生3名 游泳(200公尺捷式、200公尺混合式、100公尺仰式或100公尺蝶式):女生3名 網球:4名(性別不拘) 田徑(100M、200M、400M、800M、跳高、跳遠或鉛球(使用成人規格)):6名(性別不拘) 排球(攻擊手、舉球員或自由球員):女生5名 桌球:3名(性別不拘) 羽球:3名(性別不拘) 籃球(前鋒、中鋒或後衛):男生6名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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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報名 | 109年3月2日(星期一)至 109年3月12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 |
以限時掛號郵件郵寄 |
寄發准考證 | 109年4月6日(星期一) | |
學科暨術科考試 | 109年4月25日(星期六) | 學科考試試場分配於4月24日(星期五)在本校招生資訊網頁公佈,下午2時至4時開放查看 |
寄發成績單 | 109年5月5日(星期二) | |
公告符合登記分發資格名單及寄發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 | 109年5月21日(星期四) | |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 109年5月30日(星期六) | 符合登記分發資格之考生,須攜帶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及有效身分證件正本,依規定時間至本校指定地點辦理登記分發及錄取後之報到手續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佔總成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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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考試 | 1.考試科目:語文能力測驗(國文、英文)、數學能力測驗(數學) 2.各科目均為選擇題;滿分100分 3.本項成績 =(語文能力測驗成績×2+數學能力測驗成績)÷3 |
30% |
術科考試 | 自選專長運動項目參加術科考試: (一)羽球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挑球、平推球、高遠球、切球、殺球與網前球之綜合動作(40%) 2.專長技術測驗:考生依抽籤進行單打比賽(60%) (二)籃球 1.基本技能測驗:30秒三點定點投籃(30%) 2.全場五對五實戰(70%) -進攻表現(20分) -防守表現(20分) -綜合技術(20分) -運動發展潛力(10分) (三)排球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測驗(20%) 2.專長技術測驗自選專位三擇一: (1)攻擊手-扣球測驗(20%), (2)舉球員-舉球測驗(20%), (3)自由球員-接發球、防守測驗(20%) 3.六對六攻防技術(60%):視報名人數而定,試務委員可依報名人數調整為四對四或三對三…比賽實戰之綜合表現。 (四)網球 1.基本能力測驗:發球、截擊、正反手拍著地球、高壓殺球(40%) 2.專長技術測驗:考生依抽籤進行單打比賽(60%) (五)桌球 1.單打排名賽(50%) 2.基本能力測驗(50):擺速(未晉級決賽之選手不進行基本能力測驗,該項目以零分計算。) (六)田徑 1.馬克操能力測驗(15%): (1)Double Skip A (2)Double Skip A+B (3)Triple Skip A+C+B 2.專長項目測驗(65%):請自選下列一項專長項目:100m、200m、400m、800m、跳高、跳遠、鉛球(使用成人規格) 3.團體面試(10%):依報名考生分組,每組採6-8人進行面試。 4.自傳(10%):自傳字數800字以內,採稿紙書寫者尤佳,於術科考試報到時繳交。 5.成績計算:專長項目成績依108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田徑決賽成績進行名次對照排序給分。 (七)游泳 1.游泳運動成績書面審查(10%): (1)三年內代表國家出賽證明或獎狀、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比賽,擇優提供最佳三次成績之獎狀影本佐證;非前四類競賽之書面審查不予列計。 (2)書面審查成績計算:個人項目以10、9、7、6、5、3、2、1分計算,接力項目以上述分數乘以0.7計算。代表國家出賽證明或獎狀以個人項目第一名成績計算。 2.專長項目測驗(90%):自選專長項目測驗之成績計算,依各性別自選項目成績排序後,以專長項目成績對照表給分。 |
70% |
(學科成績)×30% +(術科成績)×70% = 總成績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