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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大學 | 109學年度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

招生說明

本校四技進修部招收產學合作班,乃本校與產學合作廠商配合辦理之班級,考生需具備本校產學合作廠商錄取為正式員工之資格。


招生管道介紹

招生學校 明志科技大學
入學管道 109學年度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
上課地點 24301新北市泰山區工專路84號
招生方式 由明志科技大學進修推廣處辦理單獨招生。
適用對象 1.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者
統測成績 可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未參加統測之考生亦可報名)
採計年度 109學年度
採計類別 不限類別
採計方式 可作為書面審查成績採計項目。
招生專線 (02)29084510或進修推廣處(02)29089899分機4242、4243、4253
週一至週五 14:30~21:30
招生網頁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名額

招生系科 學制 招生名額
材料工程系(產學合作班) 四技進修部 26名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網路報名 109年6月9日(二)09:00起
109年8月5日(三)16:30止
報名網址
報名資料繳交 109年8月5日(三)止 以郵戳為憑或當天下午16:30之前送交本校進修推廣處
書面審查 109年8月12日(三)
面試 109年8月13日(四)之前 請等候電話通知
寄發考生成績單 109年8月17日(一)
公布錄取榜單 109年8月25日(二)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佔總成績比例
面試 50%
最高學歷成績單或修業證明書【必繳】 30%
統測成績單 5%
推薦函及自傳 5%
專業證照 5%
其它足資佐證明個人成就之資料(例如個人表現、獲獎記錄、創作、專利、發明、表演、發表及著作等) 5%
具備本校產學合作廠商錄取為正式員工資格之考生優先錄取。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