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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 電子工程系(微電子控制專班)

108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電子工程系(微電子控制專班)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進修部
上課地點 41170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57號
上課時間 星期四與星期五(每週上課2天),時段為:9:10~19:45。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特別限制條件 本專班優先招收合作高職學校(臺中市私立新民高中)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學生,如有缺額得經合作廠商同意酌收非合作專班學生,以補足原核定名額為限。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08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招生名額 50名
招生方式 由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進修推廣部辦理單獨招生。
適用對象 1.高職(職業類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中(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4.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限制條件 本校108學年度產學四技學士專班以招收合作高職專班之學生為原則。如有缺額,得經合作廠商同意,酌收非合作高職專班之學生,但以補足原核定名額為限。
統測成績 可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未參加統測之考生亦可報名)
採計年度 不限年度
採計類別 不限類別
採計方式 可繳交統測成績作為有助審查之資料。
招生專線 04-23924505轉分機2633、2722、2701
招生網頁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書面資料審查 統測成績及其它有助審查之資料,如:個人獲獎證明等。 40%
面試(含術科測驗) 學校占20%,企業占40% 60%
經濟弱勢考生 家庭經濟弱勢考生證明文件(無則免繳),符合以下規定之經濟弱勢考生,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始得享有總成績另加分20%:
1.各縣市及鄉鎮市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戶,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印本。
2.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非自願性離職,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就業服務站(中心)開立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或「失業認定聯」為認定標準】。
3.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遇重大變故導致家庭經濟來源有困難者,須檢附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重症醫院證明或重大傷病卡影印本。
加分20%
1.依據教育部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學制與技術縱深之精神,本專班合作高職端-新民高中專班之銜接考生,如取得合作事業單位之推薦證明(名單由企業統一提供,考生不須準備銜接合作廠商推薦表),視同已完成面試,免參加本校舉辦之面試流程。
2.除上述成績外,須通過職場體驗且與合作廠商簽定教育訓練契約(含權利義務等),方得正式錄取與註冊資格。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受理報名期間 108年5月13日(星期一)至
108年6月14日(星期五)止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日期內上網登錄報名資料並上傳各項資料電子檔,無須再寄繳紙本至本校。
上網列印准考證 108年6月26日(星期三) 下午15:00之後於網站列印
面試 108年7月10日(星期三) 各試場配置表於考試前1~2日上午10點公告於本校網站。
公告職場體驗名單 108年7月15日(星期一) 公告於本校產學攜手計畫網站。
寄發成績單 108年7月17日(星期三)
職場體驗期間 108年7月22日(星期一)至
108年8月2日(星期五)止
公告錄取名單 108年8月8日(星期四) 錄取榜單將公告於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網站。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本班錄取時一併分發至實習企業工作(於職場體驗錄取後,為公司正式員工,應按公司規定續留廠內工作),未辦新生報到前,若因故無法實習或企業認為不適任者,則不予保留學籍。
2.本專班實習期間為菱生公司正式員工聘僱,依據勞基法規定發給薪資及納入勞、健保,並依規定簽訂「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學生教育訓練契約」。

招生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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