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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創意生活設計系

108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創意生活設計系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特別限制條件 具有下列技職特才資格之一者,可申請本系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創作作品曾在國際性設計競賽或徵件獲獎或入選者。
2、發明作品取得專利通過或曾在日內瓦國際發明展、紐倫堡國際發明展、匹茲堡國際發明展或台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獲得金牌者。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08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名額 1名
招生方式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08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可就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中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之校系至多選擇5個志願報名。
適用對象 1.高職(職業類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中(普通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者
*須符合所報校系科組學程志願所規定之特殊選才資格條件
限制條件 考生於本校志願中僅能報考1個系(組)。
統測成績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招生專線 108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02)27725333轉213、214
招生網站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備審資料審查 請詳見下方指定項目甄審說明。 100%
優待加分條件 1.就讀設計相關類群者加分10%。
2.全程就讀境外高中職學歷者加分5%。
3.新住民或其子女加分5%。
加分
【資格審查繳驗資料說明】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之證明佐證文件。

【備審資料繳交說明】
備審資料審查必繳資料項目:
1.歷年成績單。
2.自傳及讀書計畫。
3.作品集(請務必上傳PDF檔,書面審查資料無法於網路完整上傳者,得另以郵寄方式繳交)。
備審資料審查選繳資料項目:其他有利審查文件(社團參與、證照、競賽成果、語文能力等)。

【甄審說明】
備審資料審查評分標準:歷年成績15%、自傳及讀書計畫20%、作品集25%及資格證明文件40%。

【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方式說明】
1.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方式:郵政劃撥
戶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
帳號:21632982
2.完成劃撥繳款後請於劃撥收據空白處註明申請系所組、姓名及電話後傳真至本校(傳真電話:05-5372638)並以電話確認(招生專線:05-5372637)本校是否收到。
3.凡報名繳費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甄審費用。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報名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107.12.10(星期一)10:00~107.12.14(星期五)17:00 先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取得繳費帳號並繳交報名費(請於107.12.13(星期四)前完成繳費),再選擇報名志願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07.12.24(星期一)10:00起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上傳備審資料及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 107.12.26(星期三)止 請於截止日期前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300元)及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公告正備取名單 108.1.16(星期三)10:00起 公告於本校網站。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08.1.18(星期五)10:00~108.1.21(星期一)17:00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08.1.24(星期四)10:00起 公告在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上。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本校訂有學生英語能力要求實施要點、服務學習實施要點及學生產業實務實習要點。
2.審查資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