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網站的某些功能在JavaScript沒有啟用的狀態下無法正常使用。
回上一頁
回頁首
回首頁

國立清華大學 | 107學年度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

招生管道介紹

招生學校 國立清華大學
入學管道 107學年度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
上課地點 校本部:30013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
招生方式 由國立清華大學辦理單獨招生。
適用對象 1.大學、四技或二技應屆畢業生
2.大學、四技或二技非應屆畢業生
*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限制條件 限未曾獲有法律學士或法律碩士學位者方可報考。
招生專線 (03)5731303、5731302、5731300、5731301、5731385、5731398、5731399、5712861
招生網頁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名額

招生系科 學制 招生名額
學士後法律學士學位學程
本學位學程限未曾獲有法律學士或法律碩士學位者方可報考。
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 40名
報名人數若未達25人,經招生委員會同意,得不辦理招生。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網路報名 107.05.02~107.05.10 上傳審查資料及繳費
招生組審查報考資格 107.05.11~107.05.18 審核不合格者通知補件或退件
辦理資料審查 107.05.21~107.06.07
公告錄取名單 107.06.14下午5時放榜 一併寄發成績單(含報到須知)。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佔總成績比例
資料審查 100%
指定繳交資料:
1. 個人資料及自傳:內容須包含報考動機。(格式自訂)
2.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3. 學歷證件: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學生證)
4. 其他有利申請資料;如:實習或訓練證明、主管推薦信、專題報告、著作、論文發表、語文能力證明、獎學金以及其他獲獎資料證明、參加社團活動情形、專業證照、專利或發明、全國性競賽成績單、個人榮譽事蹟證明等。(若無則免繳)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