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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科技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 | 107學年度二專進修專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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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管道介紹

招生學校 華夏科技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
入學管道 107學年度二專進修專校招生
上課地點 23568新北市中和區工專路111號
招生方式 由華夏科技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辦理單獨招生。
適用對象 1.高職(職業類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中(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4.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高中(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參加本入學管道
統測成績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招生專線 (02) 89415100轉6212
招生網頁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名額

招生系科 學制 招生名額
資產與物業管理科 二專進修專校 40名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網路填表通訊報名 107年5月15日(二)至107年7月12日(四) 列印報名表,連同相關資料以掛號或限時掛號郵寄:235-68新北市中和區工專路111號【華夏科技大學附設進修學院招生委員會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網路填表現場報名 107年5月15日(二)至107年6月29日(五) 週一至週五15:20~21:00
週六09:00~21:00
107年7月2日(一)至107年7月12日(四)
週一至週四9:00~16:00
上網填表列印後,並備齊相關資料,至本校進修推廣部辦公室辦理現場報名。
網路查詢成績 107年7月24日(二)中午12:00起 一律採網路成績查詢,本校不再另行寄發成績單。
放榜及寄發錄取通知 107年7月26日(四)15:00起 以限時專送寄發錄取報到通知、註冊須知等資料及學雜費繳費單。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學業成績 1.學業成績以高中、高職學校畢業各學期平均分數為準,平均分數不及格、缺任一學期成績、無法取得在校成績或未附成績證明者,學業成績概以 60 分計。
2.以考試院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高、普考之乙、丙等特種考試及格或甲級技術士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學業成績得以 95 分計。
3.以乙級技術士工作2年或丙級技術士工作5年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學業成績得以 80 分計。
35%
畢(結)業年資 1.本項分數以公式10(S-Y)計算之,其中S為招生學年度,Y為取得報名資格民國年;亦即每滿一年加10分,滿10年或以上者以100分計。畢業後或取得同等學力證件之年資計算至107年9月30日止。
2.以一般學歷報名者,報名資格民國年以畢業整數所載日期為準;同等學力報名者,以取得報名資格日期起算。
5%
專業綜合能力 1.專業證照:未用於同等學力資格之專門職業高考技師證書或甲級技術士證照證明給100分;乙級技術士證照證明給90分;丙級技術士證照證明給85分;非政府單位各項專業證照證明給80分;無任何專業證照者一律給60分。
2.高中職就讀期間或畢業後參加技能、專題等競賽得獎證明:國際級前三名給100分;全國級前三名給95分;院轄市級前三名給90分;縣市級前三名給85分;各級佳作一律給80分。
3.全國大專院校修習學分證明每學分加1分至80分止。
4.畢業學校師長推薦函最高加30分至滿分止。
20%
書面資料審查 1.請依簡章附件三書面資料格式書寫或繕打,內容除自傳必寫外,其餘可任選下列二項:讀書計畫、興趣及特長、學業表現或工作表現、入學動機、未來學業及對生活和事業之展望等。
2.書面資料可附其他足以佐證工作表現之證明文件影本,包括各項相關專業類技能競賽獲獎或創作、發明、發表及著作或工作年資證明等。
40%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