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春技術學院 | 107學年度五專免試入學續招
招生管道介紹
招生學校 | 和春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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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管道 | 107學年度五專免試入學續招 |
上課地點 | 大發校區:83160高雄市大寮區至學路288號 |
招生方式 | 由和春技術學院自行辦理單獨招生。 |
適用對象 | 1.國中應屆畢業生 2.國中非應屆畢業生 3.其他符合同等學力資格者 |
會考成績 | 可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未參加會考者亦可報名) |
採計年度 | 107年 |
採計方式 | 1.國中教育會考各科成績(含寫作測驗)作為超額比序總積分採計項目。 2.國中教育會考各科(含寫作測驗)積分、寫作測驗級分數及各科3等級4標示以作為超額同分比序項目。 |
招生專線 | (07)7889888轉2351~2355(招生中心) |
招生網頁 |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名額
招生系科 | 學制 | 招生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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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管理科 | 五專 | 18名 |
多媒體設計科 | 五專 | 17名 |
商品設計科 | 五專 | 18名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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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自107年07月17日(二)至107年08月26日(日)止 | 報名地點:本校招生中心(行政大樓一樓) |
錄取公告 | 107年08月27日(一)中午12:00 | 於本校招生中心網頁公告並寄發錄取通知單。 |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 說明 | 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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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學習表現 | 分為「競賽」、「服務學習」、「日常生活表現評量」和「體適能」4分項目,「競賽」分項目積分上限為7分,「服務學習」分項目積分上限為7分,「日常生活表現評量」分項目積分上限為4分,「體適能」分項目積分上限為6分,各分項目積分合計為本項目積分,本項目積分上限為16分。 | ×1.5 |
技藝優良 |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達90分以上者得3分、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得2分、60分以上未滿80分者得1分。 | ×1.2 |
弱勢身分 | 報名時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身分者,給予2分。同時具備2種以上資格者僅得擇一身分計分。 | ×1.5 |
均衡學習 | 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三大學習領域之七上、七下、八上、八下及九上等5學期成績,若3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皆達60分以上得6分、2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皆達60分以上得4分、僅1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皆達60分以上得2分。 | ×1 |
適性輔導 | 若《生涯發展規劃書》中「家長意見」、「導師意見」、「輔導教師意見」3者皆勾選五專者得3分;《生涯發展規劃書》「家長意見」、「導師意見」、「輔導教師意見」任2者勾選五專者得2分;《生涯發展規劃書》中「家長意見」、「導師意見」、「輔導教師意見」任1者勾選五專者得1分。 | ×1 |
國中教育會考 | 計107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數學、英語、自然、社會5科成績,採計方式為各科「精熟」得3分、「基礎」得2分、「待加強」得1分。積分上限為15分。 | ×1 |
同分比序項目及順序: 1.技藝優良積分 2.多元學習表現積分 3.均衡學習積分 4.適性輔導積分 5.弱勢身分積分 6.國中教育會考積分 7.競賽積分 8.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積分 9.服務學習積分 10.體適能積分 11.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積分 12.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積分 13.國中教育會考自然積分 14.國中教育會考社會積分 15.國中教育會考數學積分 16.國中教育會考國文3等級4標示 17.國中教育會考英語3等級4標示 18.國中教育會考自然3等級4標示 19.國中教育會考社會3等級4標示 20.國中教育會考數學3等級4標示 21.寫作測驗級分 |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