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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 應用外語系

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應用外語系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10607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4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特別限制條件 申請人須具備以下第1項資格,另外需符合2~5項中任一項資格:
1.具備英語能力達CEFR C1(含)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
2.除英語以外,具備另外一種優異的外語能力,並檢附具有公信力之語言檢定證明。
3.具有應用英語於實務上之特殊成就,並提供證明者。例如已出版之中英翻譯作品或英文創作作品,並檢附相關作品。
4.參加全國性英語相關競賽獲首獎或參加國際性競賽之優異表現之證明。
5.母語為英語及畢業自英語授課學校(G1-G12)。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招生名額 2名
招生方式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07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可就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之校系至多選擇5個志願報名。
適用對象 1.高職(職業類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中(普通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者
*須符合所報校系科組學程志願所規定之特殊選才資格條件
統測成績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招生專線 107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02)27773827轉213、214
招生網站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說明 佔總成績比例
備審資料審查 請詳見甄審說明。 60%
面試 甄試日期:107.01.22 (星期一) 40%
【資格審查繳驗資料說明】
資格證明文件:
請務必繳驗第 1 項證明,第 2~5 項證明請依資格條件擇一繳交:
1.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2.第二外語能力檢定證明
3.中英翻譯作品或英文創作作品
4.競賽獲獎或優異表現證明
5.就讀英語學校之證明文件

【甄審說明】
一、甄審項目:
1. 備審資料審查:
(1)歷年成績單(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入學至畢業前一年之歷年成績單)
(2)中英文自傳及讀書計畫
(3)競賽證照及獲獎證明
(4)英外語能力檢定證明
(5)英語實務成就相關作品(例如:中英翻譯作品或英文創作作品)
(6)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2. 面試

二、評分標準:
1.備審資料審查:學習表現(50%)、專業表現(50%),書審資料缺繳者不予進入面試。
2.面試:基本溝通能力(40%)、專業學習、目標與動機(40%)、整體表現(20%),面試缺考者不予錄取。

【其他注意事項】
1. 指定項目甄審繳費:107.1.17(三)起至107.1.18(四)止。
2. 繳費方式:請於規定期限內採郵政劃撥方式繳納(劃撥帳號:19618700,戶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可至本校招生網頁(http://www.admission.ntust.edu.tw/files/11-1004-6650.php?Lang=zh-tw)下載劃撥單。
3. 完成劃撥繳款後請於劃撥收據空白處註明申請系所組、姓名及電話後傳真至本校(傳真電話:02-27376661、02-27301077)並以電話確認(02-27333141#7001、02-27376790)。
4. 其他報名相關資訊請洽本校招生網頁(http://www.admission.ntust.edu.tw/files/11-1004-6650.php?Lang=zh-tw)。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報名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107.1.8(星期一)~107.1.11(星期四) 先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取得繳費帳號並完成繳費,再選擇報名志願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07.1.17(星期三)10:00起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107.01.18 (星期四)前
面試 107.01.22 (星期一)
公告正備取名單 107.1.29(星期一)10:00起 公告於招生學校網站。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07.1.30(星期二)10:00~107.2.1(星期四)17:00 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07.2.6(星期二)10:00起 公告在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上。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