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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 獸醫學系

107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招生系科組學程

招生學校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招生系科 獸醫學系
招生學制 四技
部別 日間部
上課地點 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白天上課為主
修業年限 5年
畢業後授予學位 學士學位

招生管道及名額

入學管道 107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招生名額 30名
招生方式 參加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107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5個志願。
適用對象 1.高中(普通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學術學程或專門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職藝術群科別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藝術群科別包含:電影電視科、表演藝術科、多媒體動畫科、美術科、音樂科、國樂科、西樂科、舞蹈科、戲劇科、影劇科、時尚工藝科、劇場藝術科等)
*需先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
*高職藝術群以外之職業類科無論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皆不可報名參加本入學管道
限制條件 1.考生須先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舉辦之107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2.考生於本校志願中僅能報名1個系別或學程。
學測成績 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採計年度 107學年度
採計方式 1.依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後平均成績進行第一階段篩選及列為甄試總成績採計項目之一,採計科目為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共5科。
2.學測加權後平均成績佔甄試總成績70%。
招生專線 107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
(02)27773827轉211、215
招生網站

學測成績加權平均成績計算方式及第一階段篩選預計通過人數

採計項目 加權權重
國文 ×1.00
英文 ×2.00
數學 ×1.00
社會 ×1.00
自然 ×1.00
1.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後平均成績計算方式 = (國文×1+英文×2+數學×1+社會×1+自然×1)÷(15×1+15×2+15×1+15×1+15×1)× 100
2.預計篩選150名考生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佔總成績比例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 70%
書面資料審查 30%
【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
上傳網站:107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https://www.jctv.ntut.edu.tw/caac/ 點選「考生作業系統」進行上傳)
上傳資料如下:
1.自傳及讀書計畫(A4格式、請註明申請姓名、申請系別、並陳述申請入學動機、一千字以內)(必繳)
2.107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影本(必繳)
3.報名表(必繳)
4.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社團參與、學生幹部、證照、競賽成果、語文能力、成果作品、特殊才能及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書等)選繳

【複試說明】
1.本校不另寄複試通知,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學生,請至本校網站[首頁] / [各類招生資訊] / [高中生申請入學]項下查詢複試相關資訊。
2.第二階段複試只採書面資料審查,不辦理面試作業。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備註
第一階段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
107.3.19(星期一)~107.3.22(星期四)
個別報名:
107.3.19(星期一)~107.3.23(星期五)(繳交報名費至107.3.22(星期四))
個別報名考生先依報名志願數繳交報名費,再上網登記報名校系志願。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107.3.29(星期四)10:00起 公告於四技申請入學委員會網站上。
郵寄資格審查資料 107.4.3(星期二)止 繳交學歷證件影本、歷年成績單正本(含排名/班級人數/成績百分比),以郵戳為憑。
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 107.4.3(星期二)止 請詳見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說明。
寄發成績單 107.4.23(星期一)
公告正備取名單 107.4.30(星期一) 公告於本校網站。
正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107.5.18(星期五)12:00前
備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107.5.21(星期一)17:00前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說明

1.歷年成績單正本(限高中或高職成績單,不得以大學或專科成績單代替。)
2.特別聲明:未修畢大四(含)前之必選修課程者,不得修大五之必修課程。
3.大五須至業界實習一學期,且大四升大五的暑假亦須校外實習二個月,無法配合者,宜慎重考慮報考本系。
4.辨色力、視力、聽力異常、行動不便、機能障礙及學習障礙或患有法定傳染病者,請謹慎考慮報考本系。
5.必繳資料除自傳外,需另檢附高中或高職在校綜合表現紀錄單(含具組、年、班級排名/組、年、班級人數之百分排名之歷年成績單正本及功、過獎懲紀錄)。
6.高中或高職非應屆畢業生在校綜合表現紀錄單,應含最後1學期之各學期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