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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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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解決產業缺工與技職校院學生以升學為導向之問題,遂結合高職(或五專)與技專校院(四技、二專或二技)縱向之進修管道並與產業界攜手合作,培育符應產業需求之技術人才,型塑兼顧學生「就學」與「就業」為基礎之教育模式。「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即為一鼓勵產學攜手打造教學實習合作之平台,結合證照制度,培育技術人才能符應產業需求之人力的質與量。

因此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可發展3+2(高職+二專)、3+2+2(高職+二專+二技)、3+4(高職+四技)、5+2(五專加二技)或2+2N(二專+二技產業精英專班)之縱向銜接學制,各技專校院(四技、二專或二技)所招收之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將以合作高職(或二專、五專)之產學專班學生為主要招生對象,其中3+2+2、2+2N計畫專班中的二專學生及5+2計畫專班中的五專學生,畢業後皆可透過甄審繼續升學合作技專校院之二技專班;若二技專班尚有缺額時,則可招收非合作專班之學生。

除在升學上縱向銜接模式外,錄取學生須依規定上課以及配合產學合作廠商前往工作(實習),相關權利與義務,請注意各招生簡章規定及各校說明。

適用對象

1.五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二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3條(報考二技同等學力)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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