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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四技二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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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解決產業缺工與技職校院學生以升學為導向之問題,遂結合高職(或五專)與技專校院(四技、二專或二技)縱向之進修管道並與產業界攜手合作,培育符應產業需求之技術人才,型塑兼顧學生「就學」與「就業」為基礎之教育模式。「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即為一鼓勵產學攜手打造教學實習合作之平台,結合證照制度,培育技術人才能符應產業需求之人力的質與量。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可發展3+2(高職+二專)、3+2+2(高職+二專+二技)、3+4(高職+四技)、5+2(五專+二技)或2+2N(二專+二技產業精英專班)之縱向銜接學制,各技專校院(四技、二專或二技)所招收之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將以合作高職(或二專、五專)之產學專班學生為主要招生對象,因此高職階段專班學生畢業後皆可透過甄審繼續升學合作技專校院之四技二專專班;若合作高職專班學生未繼續升讀技專階段專班而尚有缺額時,則可招收非合作高職專班之學生。

除在升學上縱向銜接模式外,錄取學生須依規定上課以及配合產學合作廠商前往工作(實習),相關權利與義務,請注意各招生簡章規定及各校說明。

適用對象

1.高職(職業類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中(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4.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招生學校